贵阳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提取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已开具房产证)

(1) 所需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4、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授权的员工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处理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 离线:

注:1、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遗产证明; 到期后将不再处理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2. 提取已购买的商品房(无房产证)

(1) 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登记表; (合同登记表包含买家、具体房屋地址、用途、付款方式、购买时间、房屋总价、房价等,如需付款等信息,则无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 原始购买收据。

3、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4、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授权的员工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处理渠道

1、网上:已全额缴纳房款的,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和“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 离线:

注:1、购买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自签订房屋公积金之日起18个月内提取。购房合同。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3、购买二手房并提现

(1) 所需资料

1、过户后的房产权证原件;

2、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4、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授权的员工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处理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 离线:

注:1、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8个月内(房产证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原业主或者其配偶已申请该房屋的,购买并提取房屋的,应当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 到期后将不再处理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4、参与单位筹集资金建设房屋或购买单位装修房屋并提取资金

(1)提取条件

1、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在购房之日起18个月内(以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为准); 到期日后将不处理任何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2) 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或购房协议书);

2. 原始购买收据。

(三)处理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5、购买、拆除安置房的撤回

(1)提取条件

1、提取期限为自拆迁补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产权证核发后18个月内申请之日;

2、拆迁单位与征收单位不一致且拆迁协议中未明确征收账户的,拆迁单位必须出具征收账户声明;

3、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2) 所需资料

1、未足额缴纳款项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

2、如已全额支付货款且未开具房产证的,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及付款收据;

3、如已开具房产证,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纳税(契税)证明。

4、获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5、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6、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内地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居民通行证)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授权的员工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处理渠道

1、网上:已全额缴纳房款的,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和“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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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贵阳市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引(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发布于: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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