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门诊治疗

1.参保人员(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整体治疗。

2、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医保范围(含颗粒剂、限于复方中药饮片除外)。

3.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无更低缴费标准。 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更低缴费标准为每次30元,总体资金补贴比例为5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缴付比例为6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缴付比例为80%。

4.参保学生和儿童享受门诊综合待遇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限制,综合基金补贴比例为50%。 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更低起付标准为30元/次。

5、年度门诊整体保单范围内医疗费用更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更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00元。

“两病”门诊治疗

城乡居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购买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费用以及普通门诊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门诊没有更低缴费标准,基金缴费比例为50%。 一个协调年度,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更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对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参保患者门诊保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更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400元。

住院治疗

外出就医的待遇福利

您可以使用手机在线申请。 移动应用渠道包括:

1.“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2.“江苏医保云”APP

3.“全民医保服务平台”APP(限跨省远程挂号)

4.“全国异地就医挂号”微信小程序(限跨省异地挂号)

5、江苏政务服务网 ★ 外地长期居民挂号:门诊、住院治疗与徐州市相同,不能使用药店购买的药品。

★其他临时外地就医挂号(免转诊挂号):住院更低收费:1800元/次。 缴费比例: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基金缴费比例在本市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基金缴费比例为45% 。 门诊费用不能用信用卡结算,也不能零碎报销。

★异地转院备案:更低住院费用:1800元/次。 缴费比例: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基金缴费比例在本市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基金缴费比例为60% 。 门诊治疗与市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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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徐州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发布于: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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