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石城人才补贴及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2023年12月前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或引进的在职各类人才(不含灵活引进人才,教育、卫生人才本系统单独申报),具体为:上述文件中已说明。 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8章规定的各项目的。

2.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25日至4月7日。

三、申请项目及相关规定

(一)一次性结算费用。 对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E类(硕士)、D类(博士)人才,签订不少于三年服务合同并入职后,每人给予2万元和 5 万元。 每人一次性缴纳安家费,服务期间因故离开县外工作的,安家费全额退还。

(二)人才特殊津贴。 本科生毕业五年内与我县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合同满三年、工作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生活补贴。人,从就业第二年开始兑现。 上一年度的补贴将连续三年提供。 任职期间离开或者调往县外的,须全额退还补贴; 对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日制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市级D类及其他毕业生,在本县履行职责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上述人才,连续三年享受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特殊人才津贴。 任职期间离开县外工作的,补贴费全额退还。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暂停享受特殊人才津贴; 引进到县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获得省C级人才及相关证书以上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连续三年缴纳。 三年内离职外出县的,补贴将全额返还。

(三)技能竞赛奖励。 对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优秀技能人才,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级给予配套奖励。 国家、省、市奖励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2万元。

(四)社会工作者服务津贴。 签订农村公益志愿者活动工作协议一年以上、在农村公益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服务机构评定为优秀)的中高级社工,分别给予400元/月、800元分别为/月。 人才特殊津贴。

(五)学历提升奖励。 对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愿意继续为本县服务五年并签订合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分别给予人民币5000元和5000元。 例如,五年后,如果员工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在县外辞职,一次性奖励将全额退还。

(六)交通补贴。 对来县参加经县委、县 *** 批准的各类招聘会并被我县企业聘用的外县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往返交通补贴。县内交通实名票。 省内补贴每人不超过300元。 每人补助不超过500元。

(七)“人才伯乐奖”。 推荐全职引进县属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全职工作一年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由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含公职人员)根据介绍人数给予奖金。 “石城人才伯乐奖”奖金分别为20万元(A类)、10万元(B+类、B类)、6万元(C+类、C类)、2万元(D类)。

注:上述补贴发放时间自2023年1月起计算,申请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12个月(其中2022年仅享受11个月人才津贴者,可于本年补申请2022年12月)时间)每月人才津贴)。 具体人才分类参见《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赣州财资[2023]8号)(见附件3)。

4、申请材料

1、《石城县人才补贴及奖励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银行卡(农商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求职补贴的,须提供加盖就业单位印章的票据和面试凭证;

4、《石城县人才补贴和激励申请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五、申请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石城县人才补贴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用人单位负责填写《石城县人才津贴和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主管部门汇总审核;

2、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加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审核通过后,报县委人才办。 未经审查和盖章的材料将不被接受。

3、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先对申请人的学历、社保缴纳、就业等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征求县安监办等部门的意见。

4、名单公告。 根据联合评审结果,将在一周内公布合格人员。 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或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5. 资金拨付。 县委人才办根据批准的名单,按程序统一申报,并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人才专项资金中拨付。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人才津贴发放是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大宣传力度。 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2.宣传发动。 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全体员工得到回报,杜绝少报、多报、虚报、漏报、重复报送的情况发生。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及时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须于2024年4月7日前提交至县委人才办(行政中心A321),电子材料须提交至县委人才办电子邮箱。 联系 *** : -。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一《石城县人才补贴奖励申请表》、附件二《石城县人才补贴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三《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 !

附件1:石城县人才补贴奖励申请表

附件2:石城县人才津贴和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3:赣州市人才目录(2023年修订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2023年赣州石城人才补贴及奖励申报指南》发布于:2024-03-29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77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