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石城人才补贴类型

(一)一次性结算费用。 对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E类(硕士)、D类(博士)人才,签订不少于三年服务合同并入职后,每人给予2万元和 5 万元。 每人一次性缴纳安家费,服务期间因故离开县外工作的,安家费全额退还。

(二)人才特殊津贴。 本科生毕业五年内与我县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合同满三年、工作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生活补贴。人,从就业第二年开始兑现。 上一年度的补贴将连续三年提供。 任职期间离开或者调往县外的,须全额退还补贴; 对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日制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市级D类及其他毕业生,在本县履行职责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上述人才,连续三年享受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特殊人才津贴。 任职期间离开县外工作的,补贴费全额退还。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暂停享受特殊人才津贴; 引进到县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获得省C级人才及相关证书以上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连续三年缴纳。 三年内离职外出县的,补贴将全额返还。

(三)技能竞赛奖励。 对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优秀技能人才,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级给予配套奖励。 国家、省、市奖励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2万元。

(四)社会工作者服务津贴。 签订农村公益志愿者活动工作协议一年以上、在农村公益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服务机构评定为优秀)的中高级社工,分别给予400元/月、800元分别为/月。 人才特殊津贴。

(五)学历提升奖励。 对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愿意继续为本县服务五年并签订合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分别给予人民币5000元和5000元。 例如,五年后,如果员工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在县外辞职,一次性奖励将全额退还。

(六)交通补贴。 对来县参加经县委、县 *** 批准的各类招聘会并被我县企业聘用的外县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往返交通补贴。县内交通实名票。 省内补贴每人不超过300元。 每人补助不超过500元。

(七)“人才伯乐奖”。 推荐全职引进县属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全职工作一年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由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含公职人员)根据介绍人数给予奖金。 “石城人才伯乐奖”奖金分别为20万元(A类)、10万元(B+类、B类)、6万元(C+类、C类)、2万元(D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赣州石城人才补贴有哪些补贴(赣州石城人才补贴有哪些补贴)》发布于:2024-03-29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92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