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积分结算组织方案的公告
根据两市办印发的《关于实施“春雨计划”的意见》,现将2024年积分结算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公告如下:
1. 积分结算时间
第二季度起,市区将分别于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3次积分落户申请。
2. 申请时限规则
第二季度积分结算申请于6月1日开始,需在5月1日前获取相关积分申请材料。有时限要求的相关指标计算于5月1日结束。6月1日后获得的积分将计入积分结算。下一季度的结算申请,以此类推(即9月1日之后获得的积分将计入第四季度的结算申请中)。
第三季度积分结算申请于9月1日开始受理,相关指标自8月1日起计算。第四季度积分结算申请于12月1日开始,相关指标计算于11月结束1.
3、结算分数
2024年,结算分数仍为100分及以上进行结算。
四、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积分结算,也可通过官方互联网平台(警察叔叔APP)进行申请。
5.特色指标审核规则
(一)社会保障。 来本市工作并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积分结算的社保和居住年限在省内同市累计互认。 市外社会保障和居住积分分配标准按照省级新公民通用指标执行。 以规则为准,结算窗口根据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 两项合计的更高分是 30 分。
(二)特殊贡献积分。 原户籍地为淳安生态特殊功能区的农业转移人口增加30分,由系统后台分配。
六、结算流程
申请人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相关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公安机关将于15日前公布申请人信息及核准积分。申请期后的下个月。 不少于7个工作日。 相关申请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核实要求。 截止日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公安局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结算录取通知书》作为结算凭证。 《积分结算录取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60天内有效。 逾期未领取或领取后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本轮户籍资格。 经批准落户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连续两次放弃,将被取消下一轮的申请资格。
杭州市公安局
202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积分结算的问题与解答
01. 问:我已经申请积分了。 积分结算还需要准备材料吗?
答:积分结算所需材料与积分申请材料不一致。 申请积分结算时,您需要提交结算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如下(原文):
1、需要搬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
(1)在杭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须提供《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 产权为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等)和同意定居的同意书; (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供住房)
(2)如在市区无房,需提供在杭州无房证明、亲友同意落户的声明(户主签字同意),以及房产证、户口簿; (有亲属关系的亲友必填)
(3)在市区无房的,须提供在杭州无房证明及经人才市场盖章的落户协议证明原件或用人单位同意书原件; (需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提供)
(四)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户口搬迁承诺书》; (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供)
3、结婚证书; (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要)
4、父母双方书面申请; (随行未成年子女必填)
5、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男方怀有非婚生子女的,还需有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 如果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随迁,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与他们一起搬家的未成年子女需要)
02.问题:我的分数超过100分。 我该如何选择落户地点?
答:定居地点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 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的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所在地、单位集体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为依据。 确定账务顺序(仅限流动人员、人员档案存储人员)。 温馨提示:①产权共有的,只能由一户同意。 其他共有产权所有人应明确放弃积分结算申请。 ②居住地一经确定,申请期间不得变更。 ③军队住房、非住宅、商品住房、集体土地住宅不符合落户条件。
03. 问:我3月份申请积分,4月份拿到积分。 如果我在6月1日参与积分结算,是否需要重新积分?
答:不会,标准化分数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每月更新和变化。 积分结算申请分数将按时间规则直接确定并调用(指标评分截至5月1日)。
04. 问:我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向我申请积分结算吗?
答:积分结算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随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符合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迁往本市外其他城市的条件,并在本人申请积分落户时提交。
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到外地避难的条件如下:
夫妻到外地避难的条件:男女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户口相同,另一方持有有效的《浙江省户口簿》在杭州申请的《居住证》(户籍不在长三角地区需提供),可自愿申请与户籍在杭州的配偶团聚,并将户口迁至杭州。
未成年子女到城外避难的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专院校的除外)可以自愿到杭州随父母避难(集体户除外)。
05.问:我想申请积分结算,但我没有房子。 我在杭州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 我可以在哪里定居?
答:如果房东或朋友(户主)同意,可以登记为城镇户口非亲属(户口居住在部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违章建筑的亲友除外); 如果单位有集体户,经单位同意,也可以入户。 (就业)单位集体户; 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也可以落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
06. 问:商住两用的酒店式公寓满足条件后可以成为落户地址吗?
答:酒店式公寓等非住宅产权物业不能设立,符合条件后不能成为落户地址。
07. 问:夫妻一方婚前拥有房屋,但没有杭州户口,另一方可以直接入住该房屋吗?
答:作为房主,配偶一方同意另一方的安置。 符合条件的另一方可持结婚证、房产证、落户同意书落户。
08.问:提交积分结算申请后,可以变更结算人或结算地点吗?
答:定居人和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因此,在申请积分结算时,您需要在提交积分结算申请前慎重考虑。
09. 问:提交积分结算申请后,我的账户可以更改吗?
答:不可以,拆迁人在杭州办理落户手续前不得变更户口。 在此期间的任何变更都将导致最终结算程序无法顺利完成。
10、问:今年为何新增专项指标分数?
答:今年新增专项指标是根据《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居住证为依据来本市就业并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对于持证人来说,其社保和居住年限可以在省内同市相互累加,从而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
11、问:特征指标得分中的社保得分、居住年限得分是如何添加的?
答:省内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每月0.5分; 省内累计居住时间(自户口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月0.25分,两项更高限额相加。 30分。 积分结算受理期间,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拟结算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积分。 分配点后,将它们添加到本地点中。 如果积分高于100分,可以申请积分结算。
12、问:积分申请将于6月1日开始,最晚提交积分申请的时间是几点?
答: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申请受理后20个工作日即可查询积分状态。 积分必须在6月1日之前获得,并且最晚必须在4月30日之前申请积分。 建议提前申请。 申请。
例如:李先生于2024年4月12日申请积分,预计积分将于5月14日后到账,即积分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如果积分高于100分,他可以在6月1日申请积分结算。
张先生于2024年5月9日申请积分,6月6日后积分受理后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查看其积分。根据正常积分结算申请规则,6月1日后获得的积分需要参加下一季度的积分。 如需申请积分结算,您必须在9月1日申请积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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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杭州积分结算指南(杭州2020积分结算)》发布于: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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