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和分配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和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号) [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海淀区第二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启动意向分配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可供出租的住房

此次共分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1268套。 其中大型322套、中型187套、小型759套。 该物业的详细情况如下:

评论:

一、文龙家园等1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本次分配出租时,按照卧室结构划分为住房单元。 各项目详情请参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介绍(附件1)。 在选房前,如果有空置等原因,可将房屋纳入上述出租房屋。 实际出租房源及对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展示牌为准。

2、文龙家园、鑫瑞家园、凯盛家园、三甲鑫苑项目拟调整租金标准。 如项目在签约前已完成租金标准评估及备案工作,则按签约时调整后的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

3、租户家庭缴纳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但不包含暖气、水、电、煤气、 *** 、网络、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等。

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 承租家庭租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计算; 低于上限的,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计算。 例如,家庭选择建筑面积67平方米的公租房,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如果家庭选择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的公租房,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2. 意向登记

(一)租赁标的

本次分配出租的家庭为:2024年3月25日(含)前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经市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登记资格的家庭(备案以 GLH 或 GX 开头)编号)且尚未分配出租。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的家庭,不得办理分租登记:

1、在等待期内,申请人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且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或者申请人在2024年4月3日(含)前未如实报告变化的。

2、等待期内申请人户籍已迁出海淀。

3、已选拨已分配出租或其他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

4、家庭放弃选房或总共签订两份合同,租赁资格受到限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3日15:00

特别提示:

1. 报名时间到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或变更报名。

2、截至登记结束,申请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家庭”。

(三)报名方式

该意向登记将在网上完成。 申请家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自助登记:申请家庭可登录北京保障性住房中心有限公司(/home)网站,点击“多项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对应的业务租赁方案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前往注册”→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注册操作。 系统使用手册请参见附录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上登记意向有困难的家庭,可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及登记通知书原件到原申请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协助窗口登记期间的街道(镇)。,工作人员将协助网上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4月3日下午协助登记) 14:00后不再受理)

特别提示:

1. 报名类型相同的家庭,系统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一)优先分配租金的家庭排在之一位,一般资格的家庭排在最后;

(二)租赁资质相同的,申请日期早的住户排在前,申请日期晚的住户排在后;

(3)租赁资质和登记日期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住户先排序,意向登记时间晚的住户后排序。

户口网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序号并不代表最终选房顺序。 每当有新的入户申请成功登记后,登记系统就会按照上述排序原则更新排名。

2、本次租金分配使用的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登录。 请家属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使用。 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本次报名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质信息。 家人登录成功后,应验证系统显示的家人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餐类型等与注册信息是否不一致。 请在登记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办理。 )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贫困家庭系统优先类型栏应显示“城镇社会救助人员家庭”。 若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 持《社会保障基金收款证明》、《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赡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救助在注册中。 未按要求登记的,不纳入之一批住户。

4、本次租赁分组(具体分组规则见本公告分组规则)将根据户籍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以及登记类型进行分组。

家庭完成登记后,需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出租结果和申请人基本信息,并验证登记的户型、优先户型等信息是否准确。 如有疑问,请在登记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报名完成后,如申请家庭对报名的套餐类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登记资格规定的租赁房型标准内选择独特的户型(如小户型、中户型、大户型)进行意向登记。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出租单位标准为:

本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不得升级或降级登记。 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根据意向户型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择并租赁相应户型。

(5)分组规则

此次,登记户将分为三组,如下:

之一类家庭:城镇社会救助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大病或重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类家庭:有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优抚家庭(含转业军人、转业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部级、有勇气的家庭、有成年孤儿的家庭、消防救援等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原“三居室”候补名单上的家庭等。

第三组户:除之一组、第二组外,海淀区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户尚未分配经济适用房出租、配房。

(六)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告

同一户型的家庭选房顺序为之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 同户型、同组​​别家庭按登记结束时(2024年4月3日15:00)排队顺序排列。 数字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以确定选房的顺序。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网上登记结果、分组及选房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拟登记家庭名单(含选房顺序)将于2024年4月7日(含)前在海淀区人民 *** 网站公示,具体见:。

3、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小户型家庭可以按照选房顺序选择下一层住房,但不能跨层选房。 选房时,大户型家庭首先按照选房顺序号选择房屋内的大户型,然后中型户型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选择房屋内的大户型或中型户型。房屋选择。 小户型的家庭可以在选房序号中选择中型或小型户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质审查和分配管理的通知》(经建发[2021]8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累计两次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不再提供住房。一年后,根据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对家庭资格进行审核。一年后仍符合条件的,审核后,可能会再次纳入出租范围,登记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再次纳入两次总数,如果放弃选房或签订合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不再三年内为您提供住房。”

放弃选房的家庭,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和分配管理的通知》(经建发[2021]8号)的规定,进行放弃备案。

4、资质审核及选房入住安排

意向登记完成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与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 *** 网站发布、公示。 详细信息请参见:

本次租赁住房遴选工作由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下发的《选房通知书》为准。 选房完成后,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将根据各项目的情况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家庭签订合同并入住。 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经营单位)通知为准。 请登记家人关注,保持沟通有效、准确、顺畅。

5.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已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的家庭,确定住房选房序号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后,须向居住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 该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取得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登记资格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领取租金补贴。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户必须先全额缴纳租金,然后按月领取租金补贴。 补助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 低于上限的,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计算。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发[2015]14号)等文件,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租房住户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审核每年4月住房并享受房租补贴。 审查。 对未按要求申报年度租金补贴的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暂停发放租金补贴,暂停期间不再补发补贴。

6、市场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家庭在等待期内,符合市场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市场租金补贴申请保障。 政策详情请参见:。 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和程序请咨询资质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 其他

咨询 *** :(本租约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 2:00-5:00。

特别公告。

附件1.燕堡新店家园等13个项目简介.zip

附件2 公共租赁住房系统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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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公告全文》发布于: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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