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坚持“让数据多出行、少跑腿”的工作目标,以最短的时间打通保障性住房业务网上办理“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验收、审核、租赁、后期分配、合同签订、房屋维修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南康市户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工作、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康市城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且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更低标准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人无南康区户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南康区工作、生活。 家庭中至少1人在南康区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缴纳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人及家人在南康市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更低收入标准。 标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① 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复印件; ③户口簿未反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
①如在私营企业工作,提供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 ②如受聘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③如果是灵活就业的,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④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原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
①如租用公房,需提供业主出具的房屋证明原件; ② 如果租赁私人住宅,需提供当前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及资产证明:
①如在私营企业工作,除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机构工作,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及近三个月工资存折(卡)详情复印件: ③灵活就业的,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④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待遇的证明原件。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您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如已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如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结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核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如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6、审查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报名→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公示→候补名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发布于:2024-03-23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