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网上申领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全流程可网上办理,前提是“转移地已停保、转移地已参保”两个条件均可网上办理。 就是这样:
平台一: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之一步
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账户”。 如下所示:
第2步
选择“个人用户”,选择“账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登录”三种登录方式之一;
第三步
选择“主题服务”主题下的“关系转移”,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进入。 如下所示:
第四步
输入个人信息和中转地点信息,点击“添加中转地点”,再点击“中转地点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如下所示:
完成输入并检查后,单击“应用”按钮。 出现提示界面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请。
平台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之一步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第2步
选择“个人用户”,选择“账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登录”三种登录方式之一;
第三步
单击“个人服务”模块并选择“社会保障”选项。 如下所示:
第四步
点击“社保”模块,找到“失业保险”下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按钮,点击进入。 如下所示:
第五步
输入个人信息和中转地点信息,点击“添加中转地点”,再点击“中转地点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如下所示:
完成输入并检查后,单击“应用”按钮。 出现提示界面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请。
温馨提示
网上办公操作完成后,转接申请将通过人社部平台发送至转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申请人可登录“转移申请”网站,通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试运行)”模块查看申请结果和办理进度。
全链传输流程
1、参保人网上提交申请(参保人只需提交申请,其他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经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转移,并出具《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
3、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4、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5、向划转地社会保障机构划转资金;
6、转入当地社保机构核算。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哈尔滨市失业保险跨省转移续保网上申领》发布于:2024-03-19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