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出租车电动化补贴发放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加快新能源出租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省 *** 财政部《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规划的通知》《关于补助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激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资经[2022]196号)、《关于2022年农村客运交通预算指标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激励资金的通知(财资经[2022]196号)丹江交通办[2023]23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丹江交通办[2023]150号),并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省、市城市交通发展激励基金政策,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发展激励基金(涨价补贴)发放和管理,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做好2021年、2022年出租车电动化项目补贴部署推动出租车行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2. 补助发放相关事宜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取得全丹东市区范围内邮轮出租车道路运输许可证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能源邮轮出租车(以机动车驾驶证登记日期为准) ):

1、持有本市机动车牌照的五座客运车辆,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

2、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推广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型客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应用”。

3、安装使用带有行车记录仪的卫星定位系统,配备符合规定的计量计价设备,出租车顶灯和能显示运行状态的标志,喷洒出租车标识。

(二)补贴标准

新购置的新能源邮轮出租车,以驾驶证登记时间为依据,按应税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 每辆新能源邮轮出租车更高补贴2万元。

(三)补贴申请材料

新能源出租车经营者拟申请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购置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2);

3、出租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还需提供车主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购车发票复印件;

5、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6、车辆《道路运输证明》复印件;

7、该车型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复印件。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比对审核。 审核人员签字盖章,报送有关部门或 *** 官方网站并不少于5日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和《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购置补贴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交通局。 各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须按照年度分类分别提交相关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四)补贴发放方式

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按照出租车公司新能源出租车和个体新能源出租车两种情况进行分配。 各出租车公司负责发放本企业新能源出租车电动化补贴;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个体新能源出租车电动化补贴发放。

(五)补贴发放时间

市交通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作出出租车电动化项目补贴通知。 补贴将于通知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并自补贴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结束。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严格补贴发放管理

根据本方案补贴发放事项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审核出租车电动化补贴申请材料信息,规范补贴发放程序,严把补贴发放关,监督对企业出租车补贴发放情况形成了逐级检查情况的工作机制,并与财政部门密切沟通,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二)加强补贴政策宣传

要在媒体、网站及相关场所公示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支付时间等,并使补贴支付政策公开透明,让相关利益相关方广泛知晓。 同时,我们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认识,严明纪律

有关单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发放出租车电动化项目补贴资金对于落实国家绿色交通发展政策、推动新能源出租车推广、维护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纪律,避免欺诈和虚假报告。 对冒领、索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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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丹东出租车电动化补贴发放指南(丹东出租车服务管理系统)》发布于: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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