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居住社区提出申请。 尚未设立社区的,申请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 *** )提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提名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盘龙新区企业、产业园区、学校等团体、用人单位或单位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单位可统一代表向盘龙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证等家庭成员信息,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同意核实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如实填写《盘龙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社区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走访、 *** 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人数、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并于5日公布申请人名单。 经核实符合条件且对公告无异议的,报告盘龙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企业、团体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住所公示申请人名单5日。 申请人符合条件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报盘龙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盘龙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部门联合审核、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将在盘龙新区 *** 网站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批准申请人取得保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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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宝鸡市盘龙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如何申请宝鸡公共租赁住房? 看这里!!》发布于: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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