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China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原名国立艺术学院,始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 ***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均获A+等级评价,美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分获A-、B+等级评价,学科综合水平位居全国艺术院校之一。 学校28个专业中,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美术史、建筑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技术、产品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工业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物保护与修复、纤维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2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管理、戏剧影视艺术设计等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于浙江杭州,现有杭州南山、象山、良渚、湘湖和上海张江5个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培养要求的三位一体招生,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位授予规定者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规章、招生策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研究招生重大事项并报学校党委审议决定。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三合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监督管理“三合一”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办学实际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学校2023年计划招收浙江省“三结合”综合评价本科学生70名(详见附件1)。

附件1: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职称及

国家标准代号

招聘专业(类别)

期间

计划数量

专业类别

候选类别

中国画

中国画

4 年

12

实践

仅限艺术类别的候选人申请

书法

书法

4 年

实践

美术 1304

造型艺术

4-5年

三十

实践

戏剧与电影研究 1303

图形与媒体艺术

4 年

15

实践

艺术理论 1301

艺术理论

4 年

10

理论

注:2023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授课。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九条 申请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取得《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证(艺术类报名证)》的考生;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估为B级及以上(本章程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3)热爱艺术,艺术功底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

(四)各专业(类别)申请具体要求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专业(类别)对考生选修科目无要求。

2. 实践【中国画、书法、美术(造型艺术)、戏剧影视(影像与媒体艺术)】

(1)普通高中生:在我校指定的八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科技、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中,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B级及以上,其余科目成绩均需通过;

(2)中职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八门学科中至少两门学科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该学科近两学年成绩折算平均分,满分为100分),其余学科均及格。

(3)报考造型艺术专业、影像与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美术考试(以下简称省考),并经考试合格。

3. 理论[艺术理论]

(1)普通高中学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同上),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为A,其余科目均需通过;

(2)中专生: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中,有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同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 申请时间及要求

1. 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及缴费网站: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逾期不报名)

3、初审费用为160元/人,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中国画专业无需初审费用)

(二)初步审查

1.初审方式:现场审查。

2.初审日期:2023年2月25日。

3.初审结果及复审候选人名单将于2023年3月1日公布。

(三)复审

1、现场报名:2023年3月3日上午9:00-12:00。重考费用160元/人。(中国画专业无需参加初试,直接进入重考并缴纳重考费用)

专业水平评估:2023年3月4日全天

综合面试: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补考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打印、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结合’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并由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简历(须为应聘者手写);

(3)到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下载、打印《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6)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考生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我校有权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时间节点为2023年2月24日。

附件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时间

安排

地方

2023 年 2 月 25 日

初步测试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现场考试(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2023 年 3 月 1 日之前

复试名单公布

2023 年 3 月 3 日

复试报名

2023 年 3 月 4 日

专业水平评估(复试)

2023 年 3 月 5 日

综合面试

附件3: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一览表

招生专业(类别)

初步测试

专业水平评估(复试)

综合面试

中国画

中国画基础*

中国画创作*

具体安排将在报名重考时另行通知

书法

书法创作

书法临摹与创作

古文及篆刻

造型艺术

素描、快速绘画

草图

颜色

图形与媒体艺术

素描、快速绘画

草图(线性)

颜色

艺术理论

艺术思维

欣赏与写作*

*笔记:

中国画基础:主要考察中国画专业学生的基本素质和造型能力。

中国画创作:主要考察中国画专业创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报考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可选择以传统水墨画法或素描、速写法参加考试(若选择素描、速写法则不考书法)。

艺术思维:旨在考察学生的艺术感知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运用视觉艺术语言进行思考和表达。

欣赏与写作:旨在考察学生对古今中外美术作品的分析、欣赏能力。

第十一条 评选程序

1.初步审查

我校将于2023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开放初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

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如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合格人员名单。复试合格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实践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理论初试成绩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 综合质量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

2.各专业(类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

(1)实际应用类专业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

(2)理论科目初试占60%、专业水平考核(重考)占20%、综合面试占20%。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理论考生人数按1:2的比例根据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确定,实践考生人数按1:1.5的比例根据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我校根据本专业(类别)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3.公布入围候选人名单及结果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六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主管部门督导”的要求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估录取专业安排在“之一批艺术类专业”之前录取。

考生登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艺术类三招”报名申请时,之一志愿须填中国美术学院,所填专业申请须与报名时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别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 入学规则

(一)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招生,如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110%,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该专业的85%以内。如之一志愿的学生已被录取,但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部分计划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二)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偏好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优先考虑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3)高中阶段已修满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外语不限。学校本科课程全部采用英文教材,授课语言为英文,英文水平不高者慎重申请。

(五)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为综合成绩计算得出。

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1×我校指定A级科目总数+0.5×我校指定B级科目总数)×10。

中职指定科目成绩以考生近两个学年取得的成绩为依据,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A级,平均成绩在80分(含)至90分(不含)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B级。

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时间为2023年6月6日。

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高考成绩×40%。

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高考文化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

(六)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

(七)对考生作弊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到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录取前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录取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撤销或者收缴;有下列行为之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提供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伪造、骗取证件、学历证明、荣誉证书等,以获取报名资格或者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义入学、替他人考试或者获取优惠待遇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补贴

第十五条 学费:18000元/生/学年(艺术理论专业7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更高贷款额为每年8000元),鼓励学生就近申请。请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能力慎重选择。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未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期间,对审核不合格、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学校教务网

招生办 *** :—,传真:0571—。校纪检办公室投诉 *** :-。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发布后,如教育部或浙江省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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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于: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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