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流比较盛行的年代,我们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女团,种类多得让人目不暇接。 我国娱乐圈近年来也诞生了类似的女团。 看来我们是在向韩国女团学习。 相同的。
其实,女团,尤其是歌 *** 团,在我国早已存在。 它们不仅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甚至持续了四代,跨越了20多年。
这就是我国音乐史上著名的“青春女团”。 当时她们曾被誉为“华语之一歌舞偶像女团”。 现在大家所熟悉的流行女团都可以被认为是“青春女团”。 “美少女组合”后辈成员。
既然当年如此辉煌,为何现在却很少被提及呢? 2021年,“青春女团”举办25周年庆典,同样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这25年里发生了什么?
1、之一代“青春女团”的辉煌
1994年,毕业于沉阳音乐学院的女高音歌唱家陈丽清从日本回国。 陈丽清在日本工作和学习了十二年,与日本音乐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她对日本音乐市场也非常熟悉。 回国后,她决定学习日本女团模式,打造中国自己的优质偶像团体。
1995年,陈丽清创办的青春鸟公司通过邀请赛等形式,选拔了几位才华横溢、颜值优秀的姑娘,组建了“中国女队”,后更名为“青春女队”,并派往日本招募回合训练。 培训和包装。
1996年6月,青春鸟公司举办“CCTV亚洲青年歌手电视邀请赛”。 “青春女子组”凭借参赛作品《青春鸟》获得银牌。 这也是她们的出道,因此“青春女子组合”公司的成立从1996年6月开始。
同年8月,青春鸟公司在日本召开记者会,正式推出“青春女团”。 五位成员分别是:胡静、欣欣、李艳、刘英、江忠义。
新成立的“青春女团”立即以其青春靓丽、阳光活泼的形象吸引了外界的关注。 199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青春少女组合”受邀出席并大放异彩。 他们不仅表演了团体节目《青春的鸟》,同时,队员江忠义还与刘欢合作演唱了《手拉手、心连心》。
那一年的春晚,是各个初代歌唱团体齐聚一堂的一年。 男团包括杨洋金彪组合,女团包括梦想组合和黑鸭演唱组合。 其中最引人注目、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集体和“青春靓丽女团”身着白色中山装亮相。
之一代“青春女团”中最引人注目的成员无疑是江忠义。 在央视春晚舞台一席难求的年代,江忠义能够连续出演两档节目,可以说是抢尽了风头。
当时,只有姜某13岁,“青春女团”其他成员的年龄都差不多。 他们都是初中生。 其他人还在努力学习,却突然出现在万众瞩目的央视春晚上。 ,而且全身都散发着青春阳光的气息,可以说是让大人都喜爱,让同龄人羡慕的。 “青春靓丽的女团”是当年春晚的一大亮点。
199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青春女团”率先表演开场歌舞,可见其受欢迎程度和重要性。
之一代“青春女团”一出道就迅速走红。 势头出乎意料。 那个时候,没有人会怀疑他们的未来。 毕竟,他们的起步是如此辉煌和成功。
之一代“青春女团”的人员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1998年5月,胡静退团,由青鸟公司练习生倪妮(同名,不是女生)接替。 8月,江忠义退出,胡静回归。
同样是在1998年,之一代“青春女团”迎来了又一个让她们成名的里程碑。 他们发行了流行歌曲《快乐宝贝》,传遍全国。
同年11月,“青春女团”成为某青春体态矫正产品代言人。 随着这款产品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青春女团”的形象和歌曲《快乐宝贝》几乎满大街都是。 每天在电视上多次播放,许多家长也纷纷效仿并购买了该产品。
同时,《青春女团》荣获1998年度团体奖,《快乐宝贝》荣获十大金曲奖。
正当她们最出名的时候,谁也没想到,这也是之一代“青春女团”最后的辉煌。
1999年5月,之一代“青春女团”解散,除倪妮外的所有成员退出女团。
二二三四代“青春女团”的没落
辉煌之后很容易黯淡。 之一代“青春女团”因种种原因解散后(下文详述),随后几年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青春女团”相继问世。 ,但它的命运也是坎坷的。
在之一代“青春女团”解散的同时,青春鸟公司启动了另类计划,选拔五名优秀练习生重组“青春女团”。 他们是张之夏、贾朵、张蓓妮、王茜、李一玲。
第二代“青春女团”刚开播就登上了央视《综艺》的舞台。 其代表作品有《欢乐恰恰》、《新世纪少女》等。
然而,与之一代“青春女团”解散的原因类似,第二代“青春女团”只存在了4个月就因诉讼解散,差点没能完成成立国家因为法律纠纷。 为了演出五十周年晚会节目《美女多多》,青春鸟公司不得不临时抽调其他学员的人员日夜训练,完成这一重大演出任务。
第二代“青春女团”解散后,两位没有退出的原成员王茜、张贝妮,加上新选拔的三位练习生李娜、张悦和、刘雨桐组成了第三代“青春女团” ”。
成立不久,第三代“青春女团”再次登上央视春晚,演绎她们的代表作《网络勇士》。 这一代“青春女团”的风格与前两代有所不同。 从青春阳光风格转向酷炫摩登风格。
与前两代相比,第三代“青春女团”运作更加顺畅。 虽然不如之一代那么红火,但依然演出不断。 在此期间,成员李娜退出,第二代成员李以凌回归。
2003年6月,随着艺术家合同到期,成员考入中国国家话剧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歌剧院等艺术院校,第三代“青春女子组合”完成使命,正式解散。
告别第三代“青春女团”的同年,青春鸟公司举行海选,来自全国各地的报名者如潮水般涌来。 青春鸟公司选拔了张如意、卢千惠、三雅、赵娜、苏日娜五位优秀选手,组成了第四代“青春靓丽女团”。
2006年,青春鸟公司决定改变“青春女团”原有的五人模式,进行多名成员的自由组合。 她们都以“青春女团”命名,但分为一、二、三组。 会员人数急剧增加,其中包括张如意、卢千惠、张可一穗、顾雨嘉、赵思怡、左佳妮、萨尼娅、赵娜、苏丽娜、李丹、叶静芳、班慧英等十余名会员、童晓燕等
第四代“青春女团”在第三代的酷派风格基础上更加激进。 不仅走性感路线,甚至还推出了人体彩绘等大尺度 *** 作品。 其成员张如意与篮球运动员孙悦发生大规模绯闻。
这一代“少女组合”的代表作品有《I MISS YOU》、《Love is a Donut》等歌曲。 虽然从音乐角度来说都是不错的流行歌曲,但从影响力和知名度上却无法与之相比。 与初代的《快乐宝贝》等作品相比,《I MISS YOU》虽然流行了一段时间,但走红的并不是他们的歌曲。 他们花了六年的时间才唱这首歌才被其他人翻唱并流行起来。
与初代一出道就备受关注不同,如今的“青春女团”承载了更多的回忆和感受。 它的账号数量并不多,而且已经以肉眼可见的方式下滑。
另外,我们可以关注的一点是,之一代“青春女团”代表江忠义出生于1984年,而第四代“青春女团”代表张如怡,出生于1992年。
也就是说,虽然看起来“青春女团”之一代和第四代之间的距离很远,但实际上两代成员之间的年龄差距并没有那么大。 如果之一代成员没有崩溃解散,也许这个组合和成员的命运不会是这样。
3. 诉讼
1999年,当《快乐宝贝》和广告满大街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发现,当年和刘欢合作春晚的英雄少女并没有出现在组里,因为江忠义已经离开了青春那时的鸟公司和《漂亮女孩》。
1998年9月19日,“青春女子组合”准备在香港演出。 江忠义的父母突然来到公司,说要和女儿吃顿饭送行,然后才离开。 江忠义跟着父母离开了公司,再也没有回来。
10月8日,江忠义律师向“少女组合”所属青鸟公司发出律师函,请求解除江忠义与青鸟公司的合同。
10月16日,青鸟公司向江忠义及其家人发出律师函,拒绝接受解除合同的请求。
江忠义与青鸟公司签订的合同如下。 1995年至2004年9月,青鸟公司对江忠义进行培训。 江忠义的所有财务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其学业和活动的管理权归青鸟公司所有。 江忠义及其监护人承诺合同期内不违约,若出现违约,将按每年30万元的标准向青鸟公司支付违约金。
双方各执己见,进行谈判但未果。 在此期间,“青春女团”拍摄了《快乐宝贝》的广告代言MV。 这也是江忠义没有出现在广告中的原因。
1999年1月18日,青鸟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江忠义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江忠义和青鸟公司既然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那么江忠义败诉的概率就很大了。
然而,江忠义的父母和律师却抓住了青鸟公司的弱点。 青鸟公司最初招募队员时,是一个艺术培训中心。 但青鸟公司当时不具备办办社会学校的资格,属于非法学校。 它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而且,由于社会活动较多,青鸟公司无法保证江忠义接受义务教育,严重影响了他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方面,江忠义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退还江忠义此前缴纳的押金、学费、服装费等费用。
江忠义与青鸟公司的官司在当时还是新鲜事,并无案可循。 法院高度重视这一新型案件,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当江忠义与青鸟公司的诉讼正在进行时,之一代“少女组合”正经历着最鼎盛的时期。 然而1999年5月,除倪妮外的其他四位成员也离开了“青春女团”。 “美少女组合”离开,并以与江忠义同样的理由起诉青鸟公司,要求解除合约。
1999年8月,江忠义与青鸟公司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因青鸟公司不具备社会学校办学资质,合同无效。 青鸟公司不得不退还江忠义各项费用39500元,江忠义向青鸟公司支付食宿费。 及管理费15000元。
10月,其他四名成员的案件也得到了与江忠案相似的结果。 之一代“青春女团”与青春鸟公司正式解约,单飞。
受江忠义胜诉影响,刚刚入组四个月的二代“青春女子组合”也发生了类似事件。 李一玲、贾朵、张知侠以同样理由再次起诉青鸟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青春女团”与青春鸟公司的案件已经流传了一年多,外部舆论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社会上支持青鸟公司、呼吁家长遵守“契约精神”的声音不断出现。 青年鸟公司也提出上诉。
2000年6月22日,法院二审裁定,青年鸟公司实际承担了之一代“青年女团”三年多的生活、学习费用,成员为实际受益人。 因此,法院对各成员改判。 该人将各项费用4.8万元返还给青鸟公司。 双方均无异议。
8月22日,二代“青春女团”三名成员合同纠纷案开庭审理。 李以玲当庭撤诉,返回青鸟公司。 贾朵和张知夏承认自己是受益人,双方都接受了条件和平分手。 诉讼费用由双方成员承担。
至此,“青春女团”之一代、第二代就彻底完成了。 从第三代开始,青春鸟公司与成员们签订了更加完整的合约,类似的事件再也没有发生过,但与此同时,无论是第三代还是第四代“青春女团”都没有达到前两代的高度,尤其是之一代。
可以说青春少女,江忠义的诉讼从某种意义上直接毁掉了“青春女子组合”的未来。
4. 胜利越多,损失就越多
很多人可能好奇,为什么江忠义和几位之一代“青春女团”成员如此坚决地与培养她们、让她们成名的青春鸟公司分手,甚至上了法庭。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青鸟公司耽误了他们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吗?
明眼人都知道,事情的主要原因肯定不是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从这些孩子进入青鸟公司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父母就已经知道,他们的孩子注定不会一步步长大。像普通学生一样。 类似的情况在体育产业、杂技产业甚至戏曲曲艺产业中都存在。 在音乐、表演等行业有类似经历的童星数不胜数。
对于江忠义等人来说,在青鸟公司最正常的结局就是履行契约。 如果一个人可以单飞,那就单飞吧。 如果她们缺乏资源和实力,就会像第三代“青春女团”的成员一样,合同结束后,通过报考中国戏曲、北京电影学院等艺术院校继续接受专业教育。 这也是大多数童星选择的道路。
这样,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实现利益更大化,即各方共赢。
问题是,当江忠义等人走红之后,就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宠儿。 这些人千方百计想摘青鸟公司的“桃子”。 他们会用巨大的经济利益来吸引孩子的父母毁约。 ,然后让孩子们单独飞行。 类似的事件在足球青训营中并不少见。
撤诉归来的二代“青春女子组合”成员李伊玲曾告诉记者,她退团时,一方面不喜欢封闭式训练,另一方面反之,她的成功来得太快太顺利了。 当她与圈外的人接触时,她感觉自己像是在圈外。 世界很精彩,我想出去尝试一下。 其实,离开“少女组合”之后,我才发现外面的世界要复杂得多。 现在回想起来,感觉青鸟公司的管理比较正规。 如果我当初没有离开,我的个人发展会更好。
青春鸟公司以及之一代“青春女团”成员后来的经历,无疑是多重损失的结果。 公司业务下滑,“青春女团”品牌下滑,几名离开的成员也流失于大众。 。
有趣的是,《少女组合》时隔25年后,法庭上的两方再次走到了一起。 她们一起庆祝了“少女组合”成立25周年。 合作气氛十分融洽。 不用说,他曾经是法庭上的对手。
但在明眼人看来,也许用另一个词来形容两方重新携手更合适:互相拥抱取暖。
或许,他们都看清了真相,合则胜多,分则失多。
有些很简单,有些很幼稚,但这并不重要。
关于爱情和未来,感觉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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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青春女团”已经经历了四代。 一场官司毁了未来,多胜变成多败。》发布于: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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