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 P66-2022-0005

浙文旅[2022]21号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扎实做好文化艺术领域校外培训机构“双降”工作,进一步形成市场自律、 *** 监管和社会监管相互支持的天心神途协调监管格局,加强规范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艺术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专业(专业)能力认证通知如下:

三职业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证明等事项通知

一、明确从业人员准入的996传奇基本条件

从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具有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项目培训工作相对应的能力证书,可视为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的基本条件:

1.取得音乐、美术等文化艺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艺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文化艺术职业资格证书;

4、取得文化艺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取得文化艺术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7、取得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可的其他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书。

对现有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职业(专业)能力的基本条件要能容处理。从业人员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可以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空缺审核,培训机构承诺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满足录取基本条件。

2、稳步探索员工职业素质综合评价机制

为加强对员工的服务和监督,完善有利于“放松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闭环管理机制三职业,将立足于基本条件,如员工的学历、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水平、继续教育,并参加职业(专业)素养、教学良莠不齐、信用记录、教学业绩等专项培训,并进行对全省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评价。为提高文化艺术校外培训信息的透明度,在促进教师能力提升和市场优胜劣汰的同时,还将结合综合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向社会公开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综合评价。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综合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加强文化艺术教师职业(专业)素养培训管理

结合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专业(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统筹推进文化艺术教师专业(专业)素养专项培训。支持综合性院校艺术系和艺术院校开设针对性培训班,制定标准化培训课程。文化艺术教师职业(专业)素养培训内容应涵盖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公共课程,以及专业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程。教学规范。有很多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10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培训时数达标后,组织相关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从事文化艺术教师职业(专业)素养培训的单位进行备案管理。退出备案范围的规定。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 年 10 月 17 日

政策解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专业(专业)能力认证等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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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三职业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证明等事项通知》发布于: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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