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关于编制印发并报送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的通知》(师函[2024]29号)和《广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教育部》根据《关于编制印发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做好我市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服务内容
协助市教育局收集整理16所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6份数据表和质量报告等材料,协助编制《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三职业,完成了《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及各项中等职业学校质量报告 第三方质量评价及合规审核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合规审查标准,反馈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修订情况和的质量报告各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深圳市及各学校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含所有税费。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无效。
四、申请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益事业机构不得成为 *** 购买服务的接受对象。
(2) 供应商必须拥有独立的团队。
(三)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包。
五、招标程序
(一)收集材料
1.项目申请表(包括工作计划和预算)。
2、机构登记信息:包括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公章)。
3、招标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的证明。
4、证明材料加分:有主持国家、省、市教育政策和教育规划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或教育规划项目研究的项目组成员 具有资格证书(包括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等)。核对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应按正本、副本装订成卷,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复印件,以原件为准),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须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版(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信封及主题请注明“深圳传媒”。 《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字样。
(二)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三)现场审查。深圳市教育局将根据《深圳市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于1月中下旬左右组织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局”。
(四)结果公布。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公示评估结果3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与中标人签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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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三职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选用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于: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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