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被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现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政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尚未得出结论的;
(六)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注册是通过在线注册,注册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并使用邮箱注册激活)
(三)注册要求。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并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PDF扫描件或图片):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字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在境外(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境外)学位认证报告》。
3、“其他条件”栏中规定的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弄虚作假并通过资格审查,且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三职业,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5、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预审
申请人注册后,学校将在系统中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请考生关注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者,学校不再一一通知)。资格预审通过人数与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将相应取消或减少。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评审前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不齐全的,视为审核不通过,不得补充材料。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诚信承诺书(请自行打印。资格审查现场签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6. 评估
考核和考核采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基础公共知识、专业能力测试等,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
3、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笔试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不再一一通知学生。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确定各岗位专业测试人选名单按1:3的比例。最后一个处于相同位置的人将被选中。笔试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将共同参加专业考试。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聘岗位数未达到3:1要求的,以合格的考试成绩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专业检测
1、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或面试的形式,部分岗位增设实际操作考核项目。试讲或面试时长15分钟,实际操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成立审查员小组,进行专业测试。审查员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部审查员不少于4人。专业测试各项目成绩将当场评定并公布。
4、专业测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及格分数线定为60分。进入专业测试阶段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专业测试更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未达到更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招聘岗位考核项目及评分比例
1、各岗位考核项目及评分比例见附件1。
2、综合得分=各考核项目得分之和乘以相应得分比例。
以上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根据同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专业考试成绩较高的应聘者)。
7、体检及综合检查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部印发的《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万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被强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综合检查
检查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对象以及学习、申请期间的表现。同时,还需核实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公示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对同一岗位应聘者根据综合表现排名进行等额填补。
八、公告
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集体确定拟录取人选,并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9. 签约及聘用
(一)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法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在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十、相关事项
逾期未到公司任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一)应聘者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
(二)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的;
(三)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应聘者资质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
(四)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11. 其他
(一)招聘工作按照人事审查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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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30人公告(第三批)》发布于: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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