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管理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 *** 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24年2月,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决定依托学校固安校区建立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按照“改革先行、聚合创新、协同发展”的理念,构建中央地方互动、区域联动的协同平台,通过聚合京津冀三地产教资源要素,布局京津冀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通过教育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更高水平迈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强国工匠。
欣欣向荣的进贤三中蕴育着青春和无限的希望,学校正朝着“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质量”的目标发展。
学校现有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87亩,在校学生近4000人。设有临空经济管理学院、数字金融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外语与学前教育学院、珠宝与艺术设计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教学机构。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产教融合50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百佳典型案例、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首批“职业院校服务全民学习”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继续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使命,按照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牢记新时代服务首都发展的责任,努力早日建成首都特色、人民满意的高水平技能型大学,为中国职业教育现代化贡献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的力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力推进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建设,更好地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聘共招聘9人,具体职责及任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有关就业、落户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有与所申请职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6)无不良记录。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2: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
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和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应聘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名称为:“职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辅助材料以“辅助材料”为名,以单独的PDF文件格式附加于邮件中。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分为个人报名、初步筛选、试教、综合考察、学校审核、体检、考察、公示。
1. 个别申报
应聘者选择相应职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 初步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用人单位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1:10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不足1:10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进入试讲或测试阶段。
(三)试讲
人事处组织用人单位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或测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结果按1:5的比例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全面调查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综合能力测评小组,对通过试讲或测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评,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果按1:3的比例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五)学校回顾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推荐人选并报校校长室,校长室对各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报党委常委会批准,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录用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道德品质、遵守规章制度等。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宣传
人事处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聘任人员信息7个工作日。
8. 完成入职程序
公示后对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和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聘前工作。
若未在规定时限和要求内完成申请,则申请将被取消资格。
五、就业与报酬
1、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系统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职务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程序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档案移交人才服务机构,自行寻找工作。
6. 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进行全程考察。全程实施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三职业,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报考过程中考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不符合师德标准的,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学校在考核过程中存档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将由我校按时销毁,并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以邮件、 *** 等方式通知考试通过的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如因沟通不畅导致无法及时通知考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申请者应按照学校要求,于2024年9月底前配合学校完成体检、注册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要求的,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五)报名截止后,我校才会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入下一步,如未收到通知,则表明您未通过资格审核。
(六)招聘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电子邮箱:
(七)本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为准,其他任何平台或媒体的转载,不代表我校观点。
(8)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北京管理学院)2024年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人事处所有。
(九)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 。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管理学院)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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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管理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发布于: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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