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通过宣传和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的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谈判、促进劳资沟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等方式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2015)》中,其代码为4-07-03-02。该职业有三个级别,分别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2017年2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清单公示内容调整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被正式纳入职业资格清单。是相关人员求职、落户、任职、晋升、出国等具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可入档案备案,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工作内容包括:起草和管理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参与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等。培训班将围绕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工作内容,培养符合职业要求的专业劳动关系管理人才。
1. 培训目标
1.企业内部涉及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2. 工会主席、工会会员、工会管理者参与劳动关系调解
3.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对人力资源法律有兴趣的社会从业人员。
2.培训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的依据和基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工会与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的建立;员工投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三、培训水平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1.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证明;
3.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完成本专业正规三级培训规定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申请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以及3张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
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者,提供《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三级劳动关系证书复印件一份;三级劳动关系证书网上查询打印页一份;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一份;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须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完成本职业二级规定的正规培训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后三职业,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明;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劳动保障三级证书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完成本职业规定的二级正规培训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7.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后,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证明;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19年以上。
从事本职业19年以上者,提供《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二级劳务海关证件复印件一份;二级劳务海关证件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一份;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须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完成本职业规定的正式一级培训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劳务劳务证复印件;二级劳务劳务证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4.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13年以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士学位证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3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5.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0年以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10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职业7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认证);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7年以上的《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5.申请材料:
1.相关专业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工作、法学等。
(二)填写《国家职业技能认证申请表》并附照片;亲自签署《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并当面确认。
(三)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登记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日期必须临近,如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查询不到学历信息,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学历证明说明材料)。
(四)如需升级申请,需提供上一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页面,进行全国联网查询。
六、鉴别方法
(一)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每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
1.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理论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2.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理论知识测试、专业技能考核、论文提交;
3、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理论知识测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考核。
(二)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可自费参加补考。
更多落户新政策以及您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落户快报”,免费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三职业 劳动关系协调员,1 级,2 级,3 级》发布于:2024-08-29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