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生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以财经、商贸为主攻专业。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级优质专科院校、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重点学校建设单位。属公益性Ⅱ类院校,学校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30余人。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福利

1.需求规划

本次招聘需要岗位2个,共计11人。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

每个职位招聘范围不限,凡符合该职位报名要求者均可报名。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底前。

3. 资格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备所担任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岗位间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5、能够在招聘期内及时入职;

6.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主要根据招考单位的考核标准确定,本次招考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执行。

对于身体条件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认证。

(四)岗位福利

招聘岗位性质为在事业单位上报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经贸职业学院人才引进网(:90/)登记真实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未申报岗位的注册信息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应聘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每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职位招聘计划。

3.取得报考资格。对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职位,招聘单位将确定相关考试安排,并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发布书面考试安排通知。

2. 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暂定为202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地点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人才引进网笔试通知。

笔试内容: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题(60%客观题、40%主观题),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并在我校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文件(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文件(证件)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取消申请人资格;申请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方法计算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并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有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四)宣传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核实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我校将按规定办理入职、就业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入围或被取消入围或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将决定是否安排补录。如需补录,将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相应岗位。

2、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被录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达成协议、未办理人员转岗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被录用人员资格。

3.受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不按实填写、社会诚信记录不良、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的,一经查实三职业,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察和咨询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1.浙江经贸职业学院人才引进网(:90/“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报考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监管部门反映,以便他们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 *** :-,联系人:何先生;

0571-,联系人:翟先生。

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2024年第三批)

浙江经贸职业学院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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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浙江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24年第三批)》发布于: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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