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北京市 *** 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学校现设有7个教学院(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下设5个专业群,涵盖8大类、27个专业,形成了面向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领域,以工科专业为特色,工、管、文、法等不同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学校2019年成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教学管理50强、全国教学资源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称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双赛”成绩享誉全国。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要求及招聘岗位

一、招募对象

1.北京地区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且有北京固定户口的人员)或符合来京落户条件的非北京地区博士毕业生(含离校两年以内且无业的人员);

2.符合北京市引进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政策要求的人员;

3.社会工作者(含博士后)。

(二)申请人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 *** 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优雅,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和具有团队精神,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具有担任职务所需要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7.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三)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1.京外毕业生须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的条件和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更高学位(学历资格)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就业手续。其中,京外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相关政策;

3.博士后须为全日制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员关系,并能在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妥出站手续。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在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博士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市内应聘全职教师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社工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在京有人员、行政关系),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教师岗位的社工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年龄、人数等详情见《北京工业技术学院2024届(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 注册

应聘人员需登录北京工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须完整并与应聘者个人情况相符,成功填写简历后应聘相应职位。此渠道为北京工业技术学院唯一报名渠道,简历一经提交不可撤回,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次应聘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17:00

2. 初步筛选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用人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简历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应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初步筛选,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

3.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者将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从学至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书)、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证明等。此外,申请人若为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参加考核阶段。

4. 候选人评估

1.专职教学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职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试、试讲、技术技能展示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用人部门初试总分为100分,更低及格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按分数从高到低进入学校复试阶段,按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的,不超过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阶段。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状况、普通话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采用问答形式。学校复试总分为100分,更低及格分数线为80分。

对同时通过“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的考生,两项成绩按50%权重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更低及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规定岗位数以内且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进入试用阶段。

2.非教学岗位:

(一)用人部门初审:可采取笔试、面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审总分为100分,更低及格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审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学校复试,不超过岗位需求人数1:5比例进入学校复试,不足1:5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学校复试总分为100分,更低及格分数线为80分。学校复试分数线在岗位要求数以内且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试用阶段。

评审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者保持沟通畅通。

(五)庭审

应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不予录用。

6. 全面调查和体格检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

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后,录用候选人名单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八)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3.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应聘人员已完成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未按时参加考核或体检的申请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三)因个人放弃任职资格或经试用、体检、政审合格出现空缺的,学校将在同等岗位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

(四)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结束,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电子邮箱及 *** 畅通,如因电子邮箱或 *** 沟通不畅导致应聘人员无法及时收到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批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能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与北京工业技术学院签订就业合同,影响办理就业手续的三职业,取消其就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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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北京工业技术学院2024届(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于: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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