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巨涛
代表建议处理得好、落实得好,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双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落实“四个三”工作机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做到“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民生真受益”。
坚持“三个加强”,提升代表建议内容质量。为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突出“建议”一条,让代表“想”建议、“会”建议。加强前期指导。注重做好代表建议准备工作。每届人大召开前一个月,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代表组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参加联络站活动,帮助代表在实际工作中了解本县工作,收集信息,精准选题,并对代表建议进行初审并与县有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代表建议的价值。同时,常委会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对提出高质量建议的代表进行奖励。加强业务培训。 针对一些建议书撰写格式不规范、文字表述不清、内容要求不明确的问题,采取培训班、调研指导、杂志订阅、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培训,全县760名县乡人大代表培训已实现全覆盖。同时,邀请相应职业、专业的代表列席或参与每次常委会会议、督查调研等活动。加强联络服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成员、县委和县“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 *** 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每天联系1至5名县人大代表。积极搭建民意表达平台。全县建成代表联络站24个,实现实体站与网络站全覆盖、一体化。 近年来,推选代表常态化进驻驻地履职,了解民情,汇聚民意,开展专题调研、集中检查75次,整理提出代表建议286件。
坚持“三会”抓好处理代表建议环节。按照处理代表建议“结果与过程并重”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下到”“请上来”“到现场”等方式,坚持沟通贯穿处理建议全过程,建立闭环处理流程。处理前会见沟通。为充分了解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在处理人大代表前,主动走访代表,了解其提出建议的初衷和目的,确保充分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想法,使意见建议的落实和答复更有针对性。处理中会见协商。在处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需要和可能,及时与代表会见交流情况,并通报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 对能办理条件的及时落实,对暂时不能办理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办理,对确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详细说明理由,取得理解支持。办后会见反馈。建议办理后,通过 *** 、家访等方式与代表会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争取就办理工作达成共识,提高代表对建议的满意率。通过“三会”把握办理细节,让代表既知道办理结果,又知道办理过程三职业,由过去的“信函往来”变为与代表密切沟通互动的“当面往来”,实现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100%。
坚持“三办联动”,促进代表建议办理效能提升。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头把交椅”,及时出台《双牌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建立“领导牵头、部门挂钩、专项督办”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办理程序,提出办理要求,由县人大领导牵头。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监督工作,按照“高质量办理”的要求,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监督、县 *** 分管领导牵头办理的机制。 每年确定年度重点建议后,按分工交由县人大常委会、 *** 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各部门共同配合。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建议,为防止承办单位推卸责任、扯皮,建立会商处理机制。县 *** 分管领导要主动协调,明确主办单位和共同主办单位,共同研究、共同办理、共同实施,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建议处理由“单兵作战”变为“联手出击”,大大提高了处理质量和效率。专门督办处。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牵头督办,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对各自对口单位、联系单位承办的建议,分领域、全覆盖地进行跟踪督办。
坚持“三个机制”确保代表建议落地增效。为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地开花”,杜绝“重答复轻落实”“只承诺不兑现”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三个举措”强化落实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2022年,为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创新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保证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代表提出的涉及群众“急需”但又没有项目支持的民生建议。 近年来,通过各乡镇申报、县人大常委会筛选确定,已投入310余万元推动56项民生建议落地,有效提升了代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建议处理完毕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席工作委员会通过现场走访、 *** 或微信联系、发放建议处理意见征求表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建议处理情况的意见。提出建议的代表对处理工作进行评价,不满意的,责令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处理。同时,实行建议处理情况报告机制,承办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处理情况,对重点监督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报县委、通报组织部门。 2023年对18件代表建议中代表们反映不满意的,移送县人民 *** 重新处理,并督促落实,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扣分制度,对具体办理情况,扣相应分。同时,根据督促评估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对不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敷衍了事、推卸责任、逾期不办理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建议有关机关、组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3年3件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不明显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上作检讨发言。
(作者为双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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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三职业 坚持“四个三”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发布于: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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