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录取卓越技能人才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4]5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1.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学校位置:
开元校区: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
文昌校区: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医学院、护理学院相关专业在文昌校区学习)
4.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750河南省录取代码6279
5.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655亩,馆藏图书111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雅。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55个,涵盖13个大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河南省高职高专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拥有河南省高职高专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8门,省级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3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1个,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个,全国高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1个。 有教职工1095人,其中专 *** 教师1065人,博士25人,“双师型”教师510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市职业教育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110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二、组织结构
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工作组、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志愿者服务组、医疗保障组、纪检监察组等,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高职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纪委监督投诉 *** 为:-。
三、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普招)的考生。
2、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简称对口生)。
四、教育类型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享受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同等毕业、就业待遇。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1、我校2024年高职自考招生计划为1000人,招生专业及副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公布的高职自考招生规定为准。
2、我校2024年高职高专招生特设退役士兵30名,招生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符合退役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特设专业中选择填写专业偏好。我校录取的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习。
6. 问题与考试
学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自主出题、集中考试、封闭式阅卷,重点测试考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能力、专业技能等素质。
(一)考试科目和考核方式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素质测试:中职毕业生(函授生)及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依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标准》,测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为100分、数学为50分、英语为50分,总分为200分。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成绩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AD级分别以95%、80%、70%、40%作为考生对应科目成绩。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学校毕业生(函授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概论(2022年修订)》为准,考试方式为面试和现场操作,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为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经评审合格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力和职业倾向,总分为200分。
经审核批准的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测试,但须参加专业适应能力测试,总分为400分。
(二)高端技能人才免试引进
1. 豁免考试及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发[2013]3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专科阶段学习。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与获奖项目或所获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机构将对同一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免试。
(一)在教育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者 *** 资格,并荣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 免试录取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免试技能人才录取申请表》,并将相应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安全方式交送我校招生处。学校招生处审核并公示相关资格条件,将公示名单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与不予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免试考生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另行列出免试技能人才录取计划。
3.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日期:2024年4月8日
2.考试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原校区
三、考试科目安排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应聘者类型
参加考试
地方
4 月 8 日
早晨
(9:00-10:40)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200分)
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支援生)及社会考生
开元校区
下午
(12:30-16:30)
职业技能考试(面试+现场操作,200分)
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生)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面试,200分)
经审查合格的高中毕业生、社会应届生、退伍老兵
七、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2024年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份院校申请材料,最多可修改两次申请材料,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材料为准。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或修改,请考生按时、认真填报。
(二)确认报名、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4年4月5日至6日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函详细邮寄地址、联系 *** ,打印准考证。
(三)审查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参加考试。
(四)查询及复核结果
学校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复核服务。评分、成绩统计完成后,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成绩公布时间为5天。考生可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教务处将按程序组织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复核结果确有错误的,教务处将打印成绩更正单,将经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学校领导审核签字的成绩更正单转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按照更正后的成绩录取学生。
(五)入场须知
本次招生工作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单次招生总计划和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中职生报考人数,确定各类考生分配比例。根据考生之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考虑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如考生之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愿意调整的高中生和社会考生,将按照考生其他意愿,从有空缺的专业中调整录取。愿意调整的中职考生,将调整录取到与其之一志愿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的其他有空缺的志愿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不予录取。 生源不足专业剩余计划,学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使用。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50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退役士兵在单独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2.优秀技能人才积分政策
为选拔具有特殊技能的优秀技能人才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对在相应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技能人才给予加分录取。
入学要求如下:
(一)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奖励50分。在省、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前六名的,省级前六名奖励50分,市级前六名奖励30分。
优秀体育技能人才得分竞赛项目为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含拳击、散打、跆拳道等)。
(2)在省、市、县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音乐、戏曲等艺术竞赛中获奖。其中,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加50分,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加30分,县级一等奖加30分。
(3)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奖励50分;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县级一等奖的,奖励30分。
符合以上任意一项条件及所获奖项的考生,请于4月9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寄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元校区行政楼3112房间),经学校高职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单职业,以我校自主招生成绩总分加相应分值排序录取(多项奖项不累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 入学身体条件
各位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要求。
(六)宣传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8. 学费和奖学金
(一)学费及住宿费: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科专业4200元/年/生、医学专业4800元/年/生、艺术专业6000元/年。宿舍为6人间,住宿费暂定为800元/年/生(若政策调整,以 *** 最新政策为准)。
(二)奖助措施:为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学习、毕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奖励”: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奖学金一等奖700元/年/生,二等奖500元/年/生,三等奖300元/年/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每学年不超过1.6万元的贷款,可“尽量借”,在校学习期间无须支付利息。
“资助”:国家奖学金平均标准3300元/年/生(覆盖率20%),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户籍卡家庭学生享受奖学金100%全额覆盖,标准为4000元/年/生。
“勤工俭学”:学校实行“勤工俭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处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报酬补贴生活。
“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学校将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符合条件、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奖学金,已参军的大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
“资助”: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九、其他
(一)新生审核。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录取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组织开展高职院校招聘宣传。对任何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违法招聘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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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于: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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