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细则
之一章 一般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法规,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考生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根据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之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 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714; 省区号:635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立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666号
第十条 办学理念: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科研,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 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 基本情况: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河南省 *** 批准设立、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由南阳市人民 *** 和邓州市人民 *** 共同主办。 学校位于河南省邓州市,占地1620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现有教职工85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0人,硕士以上教师204人,“双师型”教师412人。 聘请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专家担任 *** 教师,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专 *** 教学相结合、经验丰富、专业技能精湛的A级教学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把培养有道德的人作为之一要务,牢固树立“立质量校、发展特色校”的办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 “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 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向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职院校目标迈进。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维护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学校和考生的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计划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通过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
3、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1800人,涵盖27个专业。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就读专业的学费、住宿费的征收实行属地原则,并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文科专业3700元/学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学年,医学专业4800元/学年,文科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6人间800元/人每年。 政策如有调整,按照 *** 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专业和计划如有变更,以省教育厅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 考生相关待遇
单独招生、免试拔尖人才的考生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第五章 报名、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及入场券领取
(一)申请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填写网上申请表。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8:00。报名时只能向我校一所学校报名。
(2)领取入场券
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写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通过“个人招生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填写个人信息。
自行打印门票时间:4月5日9:00至4月7日18:00。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和方法
学校自主招生评估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考核由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4月8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或退役军人不参加)不再有资格。加入)。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全体考生参加。 具体时间以门票为准。
(二)考试地点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文化素质测试
(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按不同科目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选取5门课程的成绩分数,将换算后的分数相加,计算文化素质分数。 文科学生选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和地理; 理科生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A、B、C、D四个等级折算成绩分别为60分、48分、36分、10分,总分为300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其他无高中成绩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满分300分。
(三)申请免试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通知》(豫考普)的要求,完成“资格条件”。 [2023]40号)声明》。符合退役军人免修文化课考试资格的考生,将身份信息由省教育考试机构发送至我校,办理考试相关手续免修文化课程。以自主招生方式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参加我校录取专业的全日制培训。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高中生及其他考生,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为200分。 笔试考察汉字书写和表达能力、职业道德、对职业的初步认知、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知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读写能力、分析表达能力、职业倾向、专业技能、职业潜力等,总分为300分。
(二)中职学生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为200分。 笔试测试汉字书写和表达能力、职业道德、对职业的初步认知、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同。 智等人。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根据之一志愿参加专业系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考核分为自我表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自我表达时间为30分钟,以自我介绍或问答的形式进行。 考察考生的举止言谈、性格特征、表达思维、基础素养、职业取向等。职业技能考试满分70分,以随机抽取技能操作题或问答形式进行。 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为300分。
3.技能考点分配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并申请获奖项目相关专业的单职业,给予奖励分别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10分、5分,满足以上多个评分条件的,按更高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校期间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报考我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获10分。
(四)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办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试录取:
(一)在教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
(二)在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协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 *** 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8:00前提出申请并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试考生申请表》 26、来源学校确认后,将上述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安全邮寄至学校招生就业部门。 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门备案。 备案通过后,办理相关免试手续,并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积分申请程序
符合评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服务指南-下载区”,下载《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适应)适应分申请表》,须于3月26日18:00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邮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逾期申请将不获处理。
(六)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个人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的学校组织实施。 考生考入我校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一、入学时对考生身体要求
根据高考体检数据,所有考生均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2. 录取原则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发[2013]3号)拔尖技能人才优先录取,其他候选人将被录取。
(二)招生方式
根据子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招生控制线。 录取过程按照考生之一专业选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之一次专业选择计划中未用完的专业,将按照第二次专业选择从高分到低分从未录取的学生中选拔,以此类推,直至所有计划用完。 如果专业志愿者全部用完,还有一些剩余的专业计划,剩余的计划将分配给下一批使用。 录取总分=文化素质分+职业技能(适应性)分。 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照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文化素质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任何单科成绩为零或单科缺席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公告
经我校自主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公告完成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准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逾期未请假未报到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颁布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督,创新管理措施,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绿色通道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困难学生,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根据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个档次。
(三)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注册且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经批准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每名学生每年更高贷款额不超过16000元。
(四)勤工俭学
我校大力推行学生勤工俭学,通过多种渠道为校内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利用学校组织的课余时间,获取合法的劳动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招生工作。 对于冒用我校名义招收学生的中介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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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个人招生细则》发布于: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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