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个人招生细则

之一章 一般规定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高职(专科)院校自主发展工作》根据《招生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湘教发[2023]49号)一、根据学校自主招生(以下简称单一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责任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专科)

湖南省高等专科学校代码:4701

学校类型:公立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位于株洲市职教大学城,占地750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 现有全日制学生17,700余人。 学校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学校和高职院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湖南省初一高级学校甲级建设单位、湖南省标兵。 高职院校、湖南省优秀高职院校、湖南省“十四五”本科层次高职院校筹建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领军工程”单位(连续七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自主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 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自主招生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单一入学考试

第八条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但尚未报考高考,愿意报考单次考试的,须到居住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位于2024年2月20日至22日完成补充注册手续。 我校对考生分类如下:之一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中职考生及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含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第三类退役军人、第四类具有艺术、体育特殊才能的学生。

第九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全省单招招生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实行网上报名、报名。 单次入境申请有之一和第二选择。 考生可以在指定网上平台选择我校进行报名。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Apple App Store、腾讯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从“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写申请信息。 请考生在申请前关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填写专业要求。 我校实行专业组选拔。 之一、三、四类考生可以在所有专业组中任意选择两个专业; 第二类考生只能选择同一专业组中的两个专业。 考生在填写我校申请时,首先填写的专业是学生的专业组,并决定是否选择专业科目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事部门认定;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我校招生就业部门审核。 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使用原就读的普通高中。以学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申请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高考资格。教育。 对已被录取的人员,取消其入学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 所有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湖南省2024年高职个人招考报名身份审核(定义)表》,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退伍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明(转业证明)。

2.所有退役军人必须参加全日制学习。

3、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于2024年3月5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第四章 单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计划单独招收学生总数为3000人,其中退役军人10人,单项艺术、体育特殊人才30人。 我校2024年招生共34个专业,各专业单独招生计划及学费如下。 2024年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职称

计划数量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

(A组)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52

4600

应用化学技术

50

5060

精细化工技术

82

5060

石油化工技术

132

4600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82

4600

材料工程技术

42

4600

食品生物技术

100

4600

分析测试技术

50

4600

美容技术

100

4600

药品生产技术

100

4600

药店

100

5460

生物制药技术

100

4600

专业组2

(B组)

数值技术

70

4600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95

46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95

4600

化工装备技术

130

506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60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90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80

4600

工业机器人

30

4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90

460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0

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

80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

7800

软件技术

100

7800

大数据技术

70

4600

数字媒体技术

60

4600

专业三组

(C组)

医药经营与管理

100

4600

化妆品经营管理

100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200

3500

营销

120

3500

电子商务

16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140

3500

商务英语

50

3200

单动总体规划

3000

——

注:1.以上专业中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化妆品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分析检验等专业已开设校企合作订单班技术;

2、有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 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订单班培训。

第十三条 单独规划和专业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个别计划纳入我校个别招生总体计划,并纳入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未填写的计划将自动转换为通用计划。

1. 该计划共有10名退伍军人。 考生可以在上述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招生计划为艺术类人才3人,招生计划为体育类人才27人。 考生可以在上表所列专业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可招收特殊人才3名。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参考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的拟报考人数。 学校各专业、类别的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将不再进行调整或补充。 未完成的个人招聘计划将转为统一招聘计划。

第五章 单一入学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在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次考试相关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六条 考试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分类组织。 根据考生类别,考试按如下方式进行。

1、之一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有效成绩代替。 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分专业组。 根据人才培养需要,以笔试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

2、第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历届普通高中考生(含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不完整的在读高中考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和高中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关内容进行。 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分专业组。 根据人才培养需要,以笔试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考生免试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参照上述之一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办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4、第四类: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 文化素质测试将根据学生的不同类别,进行上述之一类或第二类。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替换为艺术(湖南省2024年艺术统一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认可的二级运动员证书成绩)。 专项考试按照《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高职个体招收艺术体育生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得分为文化素质得分+职业技能得分。 上述高职高考一、二、四类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满分为300分。 其中,我校普通专业,文化素质分数和职业技能分数各占300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文化素质分数和职业技能分数占比为1:1,即文化素质分数和职业技能考试分数分别为300分和300分。

第十八条 我校组织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我校组织职业技能考试,按以下方式分为专业组:

各专业组的专业技能考试均以笔试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 我校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分别进行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 我校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相关说明及考试范围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当在单次入学考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其中,申请免试技能考试的职业技能考生须于2024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省三强及以上获奖证书材料)扫描件。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未经考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一招生计划名额。 他们将使用我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在统一录取前办理入学手续。 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1、免试直接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在校期间参加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获奖的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可推荐高职院校相应获奖赛事。 专业,并荣获“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在学校期间。 获得一等奖(金奖)者可免试入读我校。

2.具有专业技能的学生免试技能考试。 在校学习期间参加“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征报名为相应专业在比赛中获奖者。 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将技能测试满分计入综合成绩; 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以将技能测试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以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成绩,取较高分数两项成绩相加,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比赛相对应(需要报考跨专业组考试的考生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之一、第二志愿学生分别组织考试。 之一志愿考试将于2024年3月16日至17日举行,如之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且单一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 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被之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 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至14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官网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按照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个人招生申请费为80元/生。 申请我校之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上午10点至3月11日下午6点;

支付方式为: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就业”-“单次入学支付”进行支付。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次入学考试和录取。 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13日至14日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打印准考证。 学校将另行公布二选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缴费咨询 *** :-,打印准考证 *** :-。 有关付款和准考证打印流程的详细信息,请访问学校单独的招生网站。

第二十三条 我校单次入学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 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纪委等部门共同组织考试工作。 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保密; 教务处负责根据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团体考试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 组织有关专家参考湖南省普通高考阅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价工作公平透明。

第六章 单次入场

第二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之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及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第二类考生)类别的确定和普通高中的确定学历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单职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必须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历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个人招生优先录取申请独立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 独立计划只录取申请之一志愿的候选人。 如有剩余独立规划,将转为总体规划。 录取之一类和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普通考生分类别、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考生人数为准。 专业计划中的考生数除以该专业的参考文献总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文献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的之一名。 计划招生的一年级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和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新生普通高中考生)实际招生人数考试)。 例如,某专业总招生计划为100名学生,其中5名学生已被单独计划录取,其余95名学生被一类和二类录取。 例如,一个选项的实际一类考生和二类考生人数分别为150人。 ,50人。 根据同比例公式,之一类和第二类拟报考人数分别为71人和24人。之一类拟报考人数计算公式为:95/(150+50)×150。 各类别、专业计划确定后,招生过程中不再进行调整或补充。

第二十七条 个别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进行。 各类别报名时,优先考虑,遵循分数原则。 每个类别都按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候选人。 根据考生职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至名额满为止。 为避免个别专业报名拥挤,导致后续普选规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人数不超过2人。

2、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 根据考生填写的项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具体细则参见《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艺术体育类人才单项招生计划》。 为避免个别专业申请拥挤,导致后续普选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的特殊人才考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3.普通类考生。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总成绩录取,直至报满为止。 若学生资源不足,对未进入该专业相应专业组录取且需要调整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整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按照以下排名原则录取。 相同分数的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分数之和; 汉语和技能考试成绩之和; 数学和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 中文成绩; 数学成绩。 最后军衔相同的退伍军人的排序规则是:按照在部队服役年限排序; 若仍相同,则按照入伍时间排名。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学生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资格标准,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资格标准为: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一、二、三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体育特长生统考分数不低于240分,艺术特长生统考分数不低于220分。

第三十条 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一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今年的统一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招生考试。 单一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单选之一志愿录取后,如有剩余专业规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空缺专业数量和规划,并组织第二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到之一个选择。 举行考试。 第二志愿的考试要求和录取规则与之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入学考试、录取结束后,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个别招考期间,必须保证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在学校纪委的监督检查下开展个别招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不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不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人员合作自主招生。 如有与我校推动合作并能通过“内部指标”保证考生录取的社会机构和个人,考生可尽快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如果遭受相关损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三十六条 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对个人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参照(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对我校单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投诉举报热线为0731-。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乡(镇)级以上人民 *** 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缓缴学费,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以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或者对应招生考试时收集的信息为准。 学生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对新生的注册资格、身心状况、录取程序及程序、录取资格、优先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学校将认真研究处理复试中发现的问题。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严重弄虚作假或者涉嫌冒充大学的,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学校单独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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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个人招生细则》发布于: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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