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险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单位保险登记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管理级别
分为区、市、县(市、区)、镇(街道)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
(三)《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项
(四)《国家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办理规定》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
加工方法
(一)窗口办理:各城市向社会公布办理服务大厅的办理地址
(二)网上报名或联合报名
申请材料详情
(1)窗口(在线)处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数据共享不需要)或单位批准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公司的之一份新保险需要提供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
(二)共同设立、登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过程
(1)窗口(在线)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代理机构窗口(或根据提示在线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加工条件。 材料符合加工条件的,立即验收。 若物料不符合加工条件,立即通知;
3、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立即办理保险登记,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共同建立注册流程
1.企业在登记时必须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接收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交换的数据;
3、根据数据直接办理保险登记。
处理时限
即时处理
是否收费
不
温馨提示
(一)保险登记包括新投保、暂停投保、注销登记、单位分立、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二)推行“一次性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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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徐州市单位社保登记指南(如何办理徐州市单位社保)》发布于: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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