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发布2024年秋季小学积分招生细则
一、招生原则
坚持“积分优先,随意愿”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随意愿,采取电脑分配的方式,尽力提供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就读翔安区小学一年级以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条件
(一)年满六周岁的农民工子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行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福建省居住证,现住址在翔安区。
(三)进城务工子女的家长在登记前必须在翔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且仍在翔安。 区住宅。
(四)本市非翔安区户籍学生默认符合积分录取条件,可参加积分录取。
3. 积分计算方法
流动儿童小学积分入学按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积分和稳定户口积分两项计算,总分为115分。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积分
(58分)
1. 流动儿童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每12个月奖励4分。 如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分数。 额外的付款月份将不会被授予。 计算一下分数,该项目满分为48分。
2、流动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和工作的,一方父母可以作为主申请人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人计算积分。 副申请人每参加厦门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可获得2分。 如果期限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分数。 额外的付款月份将不计算。 该项目价值 10 分。
(二)稳定居住点
(57分)
1. 进城务工子女的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每满一年可获2分。 如果父母在厦门居住不满一年,则按实际居住天数/365天*2分计算。 该项目满分为24分。
2、流动子女父亲(母亲)单独或共同购买具有居住条件的 *** 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居住”)且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翔安区产权及实际入住情况,累计24分。 拥有多处房产的,仅计算实际占用的一套。 购买的商品房符合厦门市购房落户面积要求并已实际入住,但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结落户手续的流动子女,愿意接受教育统筹安排到校就读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并于5月15日前凭购房证明进行报名。 合同(房产证)等有效文件须到区教育局登记并接受协调。 逾期入场将被视为仅积分入场。
3、随行子女父母一方在翔安区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在翔安区积分入学的,每满一年(12个月)获1分)。 分数按照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该项目满分为9分。
4. 积分录取程序
(1)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可以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便捷报名。
1.网上报名(4月15日-4月25日)
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民工子女可于4月15日至25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错过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翔安区积分录取资格,不再组织补报名。
2、现场便捷报名(4月2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儿童父亲(母亲)因无法上网而无法网上登记的,可于4月20日到各便民服务点(见附件1)现场登记。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非招生学校。
注:非翔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欲在我区报考的,须为本市农民工子女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得参加积分分配或整体报名。
(2)审核注册信息
4月25日至5月31日,系统将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可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 流动儿童家长如对审核有异议,可于6月1日至6月5日通过厦门i教育积分招生平台提交审核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如对计分招生工作有其他异议,可向区监察部门、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
(三)试用积分公布及积分确认
1.公布试用点。 6月12日,系统公布了“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积分试算结果。 家长可以使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进行查看。
2. 异议点的审查。 流动儿童父亲(母亲)对试算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6月12日至6月20日期间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3.积分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流动儿童父亲(母亲)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网上确认积分。 积分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区积分招生资格。
(四)积分公告
(6月24日-6月28日)
翔安区教育局经核实,公布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成绩,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为期5天,接受公众监督。 学生家长对计分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
(五)公布空缺学位及积分排名
(7月21日-7月24日)
翔安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统计全区小学学额。 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并达到政策招生目标后,计算可招收本市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数量及其名额。 翔安区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名单、空缺名额、自愿申请表填写方式以及各区录取分数线排名符合计分制录取基本要求的流动儿童。
总分相同的农民工子女,按照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等项目得分排序。 若按以上各项排序后积分排名仍相同,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6)填写申请表
(7月24日-7月26日)
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于7月26日24:00前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填写剩余积分入学学校入学申请。区内的地方。 家长填写申请时,必须从五个积分录取地区中选择一个,并根据平台提示填写首选学校。 逾期未填写首选学校或未按要求填写首选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读的机会。
注:五区为大嶝新店片区(大嶝、新店辖区内小学。除热门学校和中心城区学校外,下同); 马乡内厝片区(马乡、内厝辖区小学); 象山金海片区(象山、金海辖区小学); 凤翔民安片区(凤翔、民安辖区小学); 新渭片区(新渭辖区小学)。
(七)座位分配及入场(7月30日)
翔安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优先、随心所愿”的原则,根据积分和意愿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分配入学,并通过电脑分配给学校分配座位。 分配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入学报到(8月4日)
分配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7月30日24:00前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查看分配结果。 接收学校应于8月4日对派遣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被取消我区入学资格,并不得进入本区其他学校入学。 上学。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统筹招生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积分招生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学历等实际情况制定多子女合校具体实施措施,帮助解决家长接送学生不便的问题。 招生期间应当设立专门咨询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 *** 。 学校作为现场便民服务点,应主动开展登记和政策宣传,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二)规范积分分配程序。 未进入心仪学校的流动儿童,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第二次招生整体调整。 不同意调整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学校不得招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或未参加城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送入我区小学的流动儿童,应做好回原籍地就读的准备及时上学。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准备。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 进城务工人员残疾适龄子女可参加积分招生。 对符合翔安区计分录取基本条件并被普通学校录取的,学校不得拒绝录取。 进入普通学校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适龄儿童,如不具备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能力,能在特殊学校接受集中教学的,由翔安区残疾人教育局负责教育部门根据申请并根据学位状态和分数。 专家委员会对学校安置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四)加强招生学分体系建设。 将流动儿童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学分体系建设。 建立了积分披露制度。 翔安区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申请者的积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流动人口子女申请入读民办学校时,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明是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家长的,且真实有效。 未实际工作的,须向所属单位缴纳社保等。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参加厦门积分招生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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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翔安区发布2024年秋季小学积分招生细则》发布于: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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