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申请2024年工伤保险协议经办机构的公告
一、适用范围
昆明市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 昆明市境内注册的辅助器具配发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经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2、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职业病治疗、康复和预防方面具有专业技术优势。
3、遵守国家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规定和标准,有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和省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政策。
5、遵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6、申请前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7、愿意为工伤职工服务,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的协议管理,按照工伤网络结算模式结算工伤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与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一年后应具备的全部基本条件。
2、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标准(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云人社法)人社发[2013]30号)(云人社发[2013]30号)根据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相关要求,规定医疗康复治疗的基础设施、场地、人才、技术等条件必须符合工伤规定。
3、致力于建立工伤职工康复档案,建立规范的工伤康复管理。
(三)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报名地点在昆明市境内。
2、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 民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和《生产装配企业资质认证申请回复》,配置的辅助装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承诺建立和规范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档案,并承诺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对所配置的辅助器具免费维护、更换易损件。 3. 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3、省、市医疗保险指定协议及复印件;
4、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二)康复机构申请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三)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请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代理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注册证; 四、申请时间及要求
符合条件、愿意承担我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具配置定点服务任务的医疗、康复、辅具配置机构,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本公告截止至2024年4月12日,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昆明市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及 *** :悦悦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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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申请2024年工伤保险协议经办机构的公告》发布于: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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