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贷款还款及支取指南
1、员工提取商品住房抵押贷款还款
(1) 所需资料
1、贷款合同原件(同一住房贷款,首次提取时需提供);
2、贷款机构出具的有关当前贷款余额和每月还款情况的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时间表等,有效期为1个月,并须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印章);
3、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属行政区域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主贷款人或者主贷款人配偶申请偿还商品房抵押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贷款。 贷款机构出具的合同原件、当前贷款余额及每月还款证明; 此外,首次申请提款时,提款申请人须进行现场贷款核查。
(二)处理渠道
1、网上:通过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可联合查询贷款信息或办理非首次申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笔记:
1、需先提取主要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足的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 原则上,退出顺序是主要贷款人、主要贷款人的配偶、共有人、共有人的配偶。 提款总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
2、提前偿还贷款的,提款总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
3、中心查询结果与员工承诺不一致的,员工可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职工未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2、提前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情况
所需信息:无。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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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贵阳公积金贷款还款及提取指南(贵阳公积金提取办法)》发布于: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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