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基本信息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证明材料;
2、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内地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居民通行证)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授权的员工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还应提供以下相关信息:
(一)购买的商品房提取(已开具房产证)
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
2、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遗产证明; 到期后将不再处理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辖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其购买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他或他的配偶购买了房子。
(二)退出购买商品房(不办理房产证)
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登记表; (合同登记表包含买家、具体房屋地址、用途、付款方式、购买时间、房屋总价、房价等,如需付款等信息,则无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 原始购买收据。
加工渠道:
1、网上:已全额缴纳房款的,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和“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购买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自签订房屋公积金之日起18个月内提取。购房合同。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辖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其购买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他或他的配偶购买了房子。
(三)退出购买二手房
所需材料:
1、过户后的房产权证原件;
2、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取得房产证之日起18个月内(房产证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原业主或者其配偶已申请该房屋的,购买并提取房屋的,应当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 到期后将不再处理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辖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其购买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他或他的配偶购买了房子。
(四)员工提取商品住房抵押贷款还款情况
所需材料:
1、贷款合同原件(同一住房贷款,首次提取时需提供);
2、贷款机构出具的有关当前贷款余额和每月还款情况的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时间表等,有效期为1个月,并须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印章);
3、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属行政区域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主贷款人或者主贷款人配偶申请偿还商品房抵押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贷款。 贷款机构出具的合同原件、当前贷款余额及每月还款证明; 此外,首次申请提款时,提款申请人须进行现场贷款核查。
加工渠道:
1、网上:通过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可联合查询贷款信息或办理非首次申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需先提取主要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足的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 原则上,退出顺序是主要贷款人、主要贷款人的配偶、共有人、共有人的配偶。 提款总额不能超过一年还款金额; 2、提前偿还贷款的,提款总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金; 3、如中心查询结果与员工承诺不符,员工可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员工住房贷款未偿还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间隔为12个月。
(五)提早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
所需信息:无。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六)租赁商品房退出
所需信息:无。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申请提取租金的员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没有自己的房屋; 3、如中心查询结果与员工承诺不符,员工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每12个月提款一次; 5、多子女家庭申请退出租赁商品房的,须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 六、铁路职工租赁商品房须到铁路分中心咨询办理。
(七)单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提取自营公共住房的
所需文件:《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申请提取租金的员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没有自己的房屋; 3、如中心查询结果与员工承诺不符,员工可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款信息应每12个月采集一次。
(八)离婚、退休时提领
所需材料:离婚退休证原件或退休审批表原件(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亲自申请退休时无需提供)。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九)退出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所需文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原因为辞职加盖印章,员工无需本人提供)。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查封半年后且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后方可提取。
(十)参与单位以提款方式筹集资金建房或购买单位装修房屋
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或购房协议书);
2. 原始购买收据。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屋装修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房屋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是房屋提取后18个月购房发生(以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为准)时限内办理; 到期日后将不处理任何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辖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其购买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他或他的配偶购买了房子。
(十一)购买、拆除安置房的撤回
所需材料: 1、如未全额支付款项,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 2、如已全额缴清且未开具房产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及缴款收据; 3、已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及付款收据; 提供房产产权证原件及完税(契税)证明。
加工渠道:
1、网上:已全额缴纳房款的,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和“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提领期限为自拆迁补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产证核发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 2.拆迁单位与接收单位不一致,拆迁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接收单位的。 如有缴款账户情况,拆迁单位必须出具收款账户声明; 3、员工(或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时,还须提供该单位的户籍证明。购买房子的地方。
(十二)自住住房建设提取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建设付款发票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建设自住住房的,须自取得建设自住住房相关审批手续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 逾期取款将不予处理。
(十三)装修自住房屋的退出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权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3、房屋建设付款发票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如需装修自住房屋,须在取得装修自住房屋相关审批手续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 逾期取款将不予处理。
(十四)检修后自住房屋的提取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权证原件;
2、房屋危险性鉴定为丙级、丁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3、大修费用发票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如需对自住房屋进行大修,须在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 截止日期后将不处理任何提款。
(十五)欠缴土地收益金的提取
所需材料:土地收益缴纳结算表原件或省、市、区房改部门提供的《准入证申请审核表》。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如缴纳土地收益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只能提取一次。 提款期限自土地收益基金结算单或《准入证申请审核表》开具之日起至缴清款项为止。 18个月内处理; 截止日期后将不处理任何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十六)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的提取
所需文件:《贵阳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出让金结算表》原件。
加工渠道:
1.网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1、缴纳保障性住房土地出让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只能提取一次,且必须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18个月内提取。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出让资金结算表》; 到期日后将不处理任何提款。
2、员工(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购买自住房屋时,还须提供户口本职工或者其配偶购买房屋所在地的证明。
(十七)员工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及取款
所需材料:户口证明原件或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登记卡(因出境定居)。
加工渠道:
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十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退出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死亡通知书、注销户口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院判决书等);
2.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遗赠文件(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等司法文书,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继承或遗赠文件须注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原件。
加工渠道:
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注: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含1万元),且提款申请人为已故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 1、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注销户口证明)或法院的死亡判决书等)原件; 2、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材料; 3、提取申请人签署的《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现场填写); 4、其他之一顺位继承人签署的《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
如有政策调整或疑问,以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贵阳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51-12329、12345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发布于:2024-04-09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