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1. 报名方式

本次审查对注册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 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是指考试机构在注册资格考试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其符合注册条件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以及虚假提供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承诺遵守相关通知要求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考试机构将不再索取相关证件,并按照承诺办理注册相关事宜。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政策规定、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职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获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认证事项系统》请查看栏目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发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程序》(人事考试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开展一次性告知、注册资质核查、日常监管、虚假承诺处理。 等待工作。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通知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条例[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入职年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职业资格考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8号)文件规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的专业等级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全科考试(级别为全科考试):

1、具有各工程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不少于3年;

3、具有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修基础科目(二级免修):

1、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其他专业科目的人员,可免试基础科目(级别为附加专业)。

(四)报名条件所修专业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对照表(点击查看)。 注册条件中的学历和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或学位。 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的工作时间总和。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具有全日制学历的申请人,毕业前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客观题)组成。督导案例分析》(主观题)4科。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专业门类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之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以4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4次科目考试(所有科目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并参加2次科目考试(水平考试)。 符合免试基本科目的,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其他专业科目(附加专业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基础科目。 连续2年考试通过相应科目的,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认证,作为注册时添加专业执业类别的基础。

(二)考试时间

5月18日

09:00-11:00 am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PM 建设项目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9日

09:00-11:00 AM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

14:00-18:00 PM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 用于答题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收回。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三道科目为客观题,应在答卷上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是一门主观题。 考生应注意:答题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作答时,应在答卷上标注的区域内使用专用答案中规定的作答工具。

3、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或离开考场。

(四)考场设置

2024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沉阳)设立并组织考试。

4. 注册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4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注册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报名、填写信息、确认报名、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审核(在线审核、现场审核或辅助审核)、网上支付、打印准考证等。

(二) 报名安排

时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3月18日 9:00-

3月28日 24:00

注册并填写注册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 )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 点击“在线注册”快捷按钮,进入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月18日-3月29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

按照本文件《资质审核与监督》相关要求执行。

3月18日 9:00-

3月31日 24:00

在线支付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支付。 申请人需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付款。 详情请参阅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缴费流程”说明。

5月11日 9:00-

5月17日 24:00

下载并打印

门票

付费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并用A4纸(黑白或彩色)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同时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三)报名

报名考试前,报考者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注册个人信息。 注册信息将长期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必须妥善保存。 未报名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 *** 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网上核验身份信息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及以上(含专科)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至今学位信息进行网上核查。 添加学历和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位或18位)、专业名称(包括括号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毕业日期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 如果在线验证“失败”,请先与学信网的信息进行比对。 如有不符,可补充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等待再次核实。

2、申请人可在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对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对后可继续报名。 建议申请人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用户注册。

3、如果验证结果显示“失败”或“需要手动验证”,不影响后续注册。 报名开始后,须按要求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交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执行手动验证。 由于办理学位审核/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提前安排审核/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注册。

4.已报名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报名。 申请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填写信息

拟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大连考生)完成报名手续后,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考试。

1.上传照片。 新报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如报名时未上传,登录报名时会提示上传)再次系统)。 考生需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 来源照片必须为单色背景(白底)、近期1寸或2寸正面 *** 证件照,JPG。 或者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缩放后禁止使用。 如果照片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必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请考生在上传照片时慎重选择。 照片一旦上传并确认后,将无法更改。 申请人应对照片的质量负责。 若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的省份(辽宁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城市和核验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填写。 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地办理登记。 驻沉阳市的中央和省级单位申请者应在申请城市选择“辽宁省”,核对点选择“辽宁省”。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其他单位申请人应选择相应的报名城市和相应的审核点(见附件)。

(5)选择加工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规定,有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规定,已录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备案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其他申请人在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

1. 使用通知和承诺系统选择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您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一旦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表您做出任何承诺。 候选人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解通知事项; 已符合申请条件; 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客观; 愿意对不实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以在缴费前、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 如申请人撤回承诺的,今年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下列申请人应当在线提交电子证明材料,协助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了报送证明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已在线自动验证的认证事项无需再次提交电子认证材料。

(一)2002年及以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2008年9月以前获得的学位;

(二)申请者须按照相应专业级别的申请要求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为了加强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过程的监管,例如

学生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审核。 报考前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在线下载相关PDF格式的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考时按报考地点的考试机构需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人工验证。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专栏。

2、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须按照规定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本通知的相关规定。

(六)注册信息确认

申请人需核对并确认申请级别、专业、学科、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 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的申请人必须签署《申请承诺书》(不得代他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质审核与监督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采用网上核查、现场核查、辅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

对于难以核实的认证事项,各市人事审核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相关人员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深圳市及省级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核和监督; 外地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监督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负责。 省级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 *** 见附件。

1、上网查。 选择通过告知承诺系统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其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与具体申请条件相符进行网上核查。

2、免予核查。 已作出承诺且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已网上自动验证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无记录的申请人,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验证。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审核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一)抽查。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按照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实应聘者的表现,特别是所学专业、从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及结果抽查情况应当记录并归档。

(二)重点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申请免试级别且无法网上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申请人进行重点监管,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智慧监管。 各市人事审核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具体情况判断(如可利用社保信息验证申请人申报的工作单位、职业年限是否真实)进行智慧监管)。

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 逾期拒不接受验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在线密钥验证。 各市人事审核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4、现场检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表》原件到报考地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① 相关事项办理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度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 撤回承诺申请;

④ 未通过身份信息、学历、专业等网上验证的;

⑤ 申请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查询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 经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无法在线验证或在线验证失败的,应在注册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相关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申请者(按本条申请条件中“免两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8) 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费用及分摊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收费标准为61元/科目。分析》科目69元/科目。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支付。 缴费后,申请人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亿宝公司联系( *** :)。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收据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收据平台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8位,即可领取非税收入电子收据。查询、下载非税收入电子收据。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并用A4纸(黑白或彩色)打印准考证。

5. 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职业技术提升的通知》

《关于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部〔2021〕97号)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下载查询:),具有与纸质证书相同的特点 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证书实施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签发。 已签发的纸质凭证遗失、损坏或逾期未领取的,不予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应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的领取证书公告。 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取证公告(具体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站及 *** ”)。 省直考区取证咨询热线:-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4年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采用2021年版《国家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大纲》; 交通工程专业科目采用《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2023修订版)》; 水利工程专业科目采用《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 可以从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七、严格考试纪律

(一)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和落实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主要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督职责。 对报名资格考试时作虚假承诺的,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及时举报,部中心或省级考试机构将在网上举报系统上予以标注,并将信息同步至国家考试中心。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1、报考者作出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人获得成绩,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将无效; 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该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无效。

2、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未按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发放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申请人未按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核查的,按《申请条件待核查》不进行成绩数据及证书相关操作,或拒绝接受核查的逾期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考生应善意参考考试,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代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高额行为。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试卷),防止他人抄袭,防止同质试卷。

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等鉴定试卷相同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 加工。 如果确定为审查犯罪,它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转移到司法部调查刑事责任。

(4)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确保检查的安全性,省和市政一级的考试管理机构应与公共安全,行业行政主管,行业信息和纪律检查以及监督合作部门进一步认真对待考试风格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我们将坚决地打击涉及虚假考试,替代考试,帮派欺诈,使用高科技手段等作弊的行为,并认真处理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违反学科和法规的行为。

8.其他人

(1)省人事考试中心的考试事务部将负责该省2024年的2024年监督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的考试事务。

(2)所有级别的人员考试部门没有指定任何培训,并且与任何培训机构没有合作关系。

(3)在线付款热线:95070。

附件:咨询 *** 号码的省级人事考试资格验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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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做好2024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布于: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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