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
申请期限为2024年
应用对象
毕业2年内,2020年8月(含)前在城镇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有2022年12月31日前享受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记录的。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电脑上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江立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按照提示选择在线申请的司法管辖区。
2.您可以通过分享获取您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分享完成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
如果毕业证书信息无法共享,需要上传以下信息:
①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 *** 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高级工科班、预科 *** ( *** )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明;
③ 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线查询) ),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所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信息图片应完整、清晰。 毕业年月及学历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书信息一一对应。
其他说明
(一)大学毕业生首次参加保险并缴纳保费的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期限自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日期次月1日起计算。
(二)延期期间不符合条件的当月或当年无申请记录的,终止享受。 终止前符合资格的月份可获得补贴。 延期期限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计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分类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所属县(市、区)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 若申请人在2023年有多期投保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任意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 受理管辖区以2023年最后一个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分类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通字[2017]213号)。 具体操作方法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 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的,则符合条件; 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确定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3年年度报告等材料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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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3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时间》发布于: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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