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送对象

自2022年9月1日起,经各县(市、区)人民 *** 征兵办公室批准的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包括:

(一)应届及往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硕士、博士生和毕业生。

(2) 应届及历届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即每年上半年申请并可于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大学生。

(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程班和预备 *** ( *** )班毕业生,并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按专科和本科分别为度。 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五)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因拒绝服兵役而被开除军籍的,不得享受入伍奖金和交通、食宿补助。 资金已释放的,县级兵役机构会同退役军事部门追回资金,追回的资金返还县级财政。 各县(市、区)招考办公室政评组具体负责确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层次。

二、奖励办法、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高校毕业生入伍激励措施 1、待遇标准

①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

②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生、往届生、应届生、全日制、 *** 、预科 *** 、 *** 等):每人3000元。

③大中专毕业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应届生、全日制、 *** 、高级工等):每人2000元。

2、分配方式

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前指定受助人(一般为应征者家属主要成员或本人),并填写《征兵入伍银行卡信息》。高校毕业生入伍入伍奖金、补贴领取人《入伍奖金补贴领取表》(见附件),由义务兵本人和指定领取人在领取表上共同签字确认。每年6、12月底前,各县(市、区) )征兵办公室负责向当地县级退役军事部门提供辖区内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役情况、受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信息。

县级退役军事部门根据兵役机构提供的受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入伍奖金。 6月底前收到的受奖名单及相关资料的,入伍奖金应在当年10月底前发放; 12月底前收到的,应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付款。

3、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交通、食宿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

①非泰安市户籍,选择在泰国高校招生工作站报考,并经高校驻地县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入伍的。

②在外地市高校学习或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在居住地申请服兵役,经居住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2.发行标准

各县(市、区)招考办公室应对招收的上述两类高校毕业生参加县级招考体检、复试、随机抽查的交通、食宿费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复试政评,区分省份。 省外,会同县级财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交通、食宿补贴金额。

3、分配方式

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填写《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奖励和补贴对象银行卡信息采集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征者信息进行统计和审核,根据确定的数额,交通、食宿补贴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策划组和保障组(人武部军事科、保卫科)发放。 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市、区)招办办公室研究确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泰安市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补贴办法》发布于:2024-04-03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14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