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程序

(一)声明

人才引进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网上一服务”人才综合服务系统进行登记,然后申请引进人才补贴。 保单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不再受理,并在保单终止后接受补充报告。

(二)审查

市重大科技平台或市级企业的申请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核;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的申请材料,由企业纳税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同意后提交。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清单。

(三)公告

补贴建议清单将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1、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专项补贴一次性发放一年。

2、补贴发放期内离职但仍在徐州工作的人才,暂停享受补贴。 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须重新申请。 经审核后,可继续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从已享受的部分中扣除。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出徐州的,未领取的补贴资金部分不再发放。

3、申请下一年度补贴时,用人单位须在上一年度补贴审核通过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纳满12个月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系统。

四、本细则所涉及资金按照《深入实施“鹏城人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市重大科技平台和市级企业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区)企业补贴资金的50%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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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程序 徐州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发布于: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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