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为加快落实人才政策,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徐工作创业,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鹏城人才计划”加快建设徐州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 《新时代》(徐维发[2023]25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1、适用对象
(一)大学毕业生
1. 博士以及自2023年11月1日起毕业五年内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大学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并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学位认证的人员)服务中心)。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任职的用人单位,须在上述地区纳税(涉及本市的所有单位)介绍后工作简历必须在市区))。
3、实行后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定期缴费,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专业技术人才
1.自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任职的用人单位,须在上述地区纳税(涉及本市的所有单位)介绍后工作简历必须在市区))。
3、实行后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定期缴费,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技能型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高级 *** 、40岁以下(含40岁) *** 。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任职的用人单位,须在上述地区纳税(涉及本市的所有单位)介绍后工作简历必须在市区))。
3、实行后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定期缴费,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吸引人才的企业
1、我市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企业税应在以上地区)。
2、历年首次引进2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连续一年及以上正常缴费的上述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资助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补贴
对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提供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费。 其中,非徐州毕业生每年探亲交通补贴2000元,徐州高校毕业生每月专项补贴300元。 上述补贴最长可领取3年。
(二)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对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三)技能人才补贴
对高级 *** 、 *** 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
(四)企业人才引进奖励
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对引进人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奖励。
三、申请程序
(一)声明
人才引进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网上一服务”人才综合服务系统进行登记,然后申请引进人才补贴。 保单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不再受理,并在保单终止后接受补充报告。 首次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1.大学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无欠税证明及企业法人证明)过去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 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请探亲交通补贴,还须提供非徐州学生籍贯证明(即高考前户口本原件的“首页”和“个人页”)。
2、专业技术人才:
(一)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无欠税证明及企业法人证明)过去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 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技能型人才:
(一)身份证原件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明。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无欠税证明及企业法人证明)过去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 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人才引进企业:
吸引人才的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企业账户。 每个自然年度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申请系统汇总企业该自然年度的人才引进数据,向企业发放人才引进企业奖励,无需申请。
(二)审查
市重大科技平台或市级企业的申请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核;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口岸区)企业的申请材料,由企业纳税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同意后提交。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清单。
(三)公告
补贴建议清单将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1、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专项补贴一次性发放一年。
2、补贴发放期内离职但仍在徐州工作的人才,暂停享受补贴。 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须重新申请。 经审核后,可继续享受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从已享受的部分中扣除。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出徐州的,未领取的补贴资金部分不再发放。
3、申请下一年度补贴时,用人单位须在上一年度补贴审核通过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纳满12个月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系统。
四、本细则所涉及资金按照《深入实施“鹏城人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市重大科技平台和市级企业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区)企业补贴资金的50%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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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徐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2020年徐州市青年人才引进公告)》发布于: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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