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质审核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并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有的“对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重病等特殊困难候补家庭,通过直接发放选房通知书的方式组织租金专项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住房供应情况

(一)项目简介

本次住房分配涉及1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均为北京保障性住房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介绍如下:

1、燕堡·北郊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浮头区化工路70号,租金标准60元/㎡·月;

2、燕宝·汇鸿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长营乡三间荡路燕宝汇鸿家园(1-5号楼)、长营南路50号(6号楼)。 租金标准48/㎡·月,部分楼盘无燃气;

※项目内部分房屋为老年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情况以选房地点为准;

3、燕宝·长盈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长盈乡朝阳北路20号,租金标准48/㎡·月;

4、官庄贝尔里项目位于朝阳区官庄镇常营南路43号,租金标准48/㎡·月;

5、怡景园项目位于朝阳区豆各庄乡皇场路4号,租金标准48/㎡·月;

6、香协8号项目位于朝阳区白克阳北街2号,租金标准72/㎡·月;

7、西月尚君家园位于朝阳区平房乡朝阳北路82号,租金标准65/㎡·月;

8、燕宝·双桥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黑庄湖镇双桥中路12号。 租金标准42/㎡·月,部分房屋无燃气;

9、盐宝百万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王四营乡盐宝百万家园。 租金标准70元/㎡·月,部分房屋无燃气;

10、燕宝·马泉营住宅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荣惠路1号,租金标准42元/㎡·月;

11、瑞湾家园项目位于朝阳区孙河镇西店路6号,租金标准44元/㎡·月;

12、石景园项目位于通州区太湖镇嘉创二路1号。 租金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住房类型按照政策规定按单体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2、租户家庭缴纳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但不包含暖气、水、电、煤气、 *** 、网络、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未包含的费用须由租户家庭自行支付,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不补贴自费费用。

3、租赁过程中,如有新增空置或其他原因符合租赁条件的住房,纳入本轮可选住房。 具体房源情况以选址为准。

2. 租赁物

(一)已纳入住房选择通知书的家庭

“2024年2月2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资格且不保(不配租配房,不配租)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享受市场租金补贴)朝阳区大病或重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等候补家庭,将直接纳入朝阳区2024年特殊困难住房选房通知书家庭名单。对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的租金分配(以下简称“特殊租房清单”,详见附件1)

(二)补充意向登记(已列入《租金专项分配名单》的家庭无需再次登记意向)

“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有大病或接受重大手术的家庭,以及2024年3月1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资格且尚未办理入住登记的人员朝阳区列入“重度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候补名单且未纳入专项租金分配名单的家庭,如愿意参与本次租金分配,必须2024年3月21日至27日期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口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办理报名所在地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含分散供养)或有效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明》或《严重疾病诊断证明》或《严重残疾证明》)参与意向登记。 登记家庭未在期限内提交上述文件或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意向登记将被视为无效,不纳入本次租金分配范围。

街道(区)住房保障须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补充登记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3、租金分配标准

本次租赁工作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4、分配方式

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本次租金分配工作将组织专项租金分配,向符合上述租金分配目标的候补家庭直接发放选房通知书。

特别提示:

《通知》文件第四条规定,“登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放弃选房或者二次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不再提供住房。一年期满后,不再提供住房。”经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对家庭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出租范围。 “登记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订合同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允许,然后为其提供住房。”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下发选房通知时选房的家庭,到达时可选择不少于两套住房,且房型与家庭资质相匹配谁选择了房子(户型应为中型或大型)。 平户型的户型宜与大、中型住宅相匹配。 如果本次放弃选房(包括未收到选房通知、不参加现场选房、当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办理的。 逾期未参加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视为放弃合同。 如果累计放弃两次,则执行上述文件。

5.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选房,登记户按照应租公寓类型分为三组,即之一组(中型或大型公寓类型)、第二组(小型或中型公寓类型)和第三组。 (小户型)。 。

(2)排序规则

上述家庭组按照以下规则排序:

1. 申请年份较早的家庭先排序,申请年份晚的家庭后排序;

2、如果申请年份相同,则先排序申请号较低的家族,申请号较高的家族后排序;

3、根据相关文件,原“三居室”候补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资格的,登记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登记时间为准;

4、具备廉租房资格的家庭在办理上述项目登记时,须先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廉租住房登记资格申请。 取得注册资格后才能注册。

(三)排名结果公布

本轮选房的最终选房顺序将在登记家庭完成意向登记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 网站公布(网址:→公告-朝阳房保)。

6. 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稍后通知。

产权单位按照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 请所有候诊家庭保持沟通有效、准确、顺畅。

7. 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和资格审核,产权单位负责本次住房选型和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热线:

产权单位咨询 *** :

北京保障性住房中心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别公告。

附录:

1、2024年,朝阳区计划向低保等特殊需求家庭下发租金专项分配选房通知。

2、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平面图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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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特殊困难候补家庭专项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发布于: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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