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四区(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风景区)资质申请、受理和审核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申请。

申请期间,申请人家庭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 *** )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或《居住证》),并附上户籍、收入、住房、房产等资料。其他相关信息,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表》、《承诺书》和《授权书》,同意有关部门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 验收。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 *** )立即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对材料齐全、基本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家庭出具书面凭证,并将申请材料及时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申请材料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充、更正的材料; 申请材料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应当将情况告知申请人。 集中受理期结束后或正常申请次月前10日内,将申请人情况向街道办事处(乡、镇 *** )公示,为期7天。

3、初步审查。

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街道办事处(乡镇 *** )在区民政部门指导下,将申请家庭分为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 将所有申请家庭电子信息及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低收入认定; 提交所有申请家庭电子信息及非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4. 验证。

区民政部门(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收到申请人电子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所有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核查和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申请人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的申请材料,并将鉴定结果填写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表》中,同时反馈申请家庭材料及所有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信息到区住房保障部门。

5.审核并确认公告。

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站等渠道对所有家庭的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审查公示,家庭未发现隐瞒、弄虚作假、无异议或者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为住房保障对象。 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政策链接:

泰安市人民 *** 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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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发布于: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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