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3月25日
【申请条件】
(一)应用类别
1、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在辖区企业工作。 它们包括以下类型:
(1)国家高层次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省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选;
(三)市级高层次人才:广州市优秀专家、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四)天河区人才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服务。
2、企业关键人才。 申请人企业须列入天河区重点企业名录。
3、创新型企业人才。 申请企业必须是天河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必须在天河区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规模以上统计的软件业、工业、电信业、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纳入统计的全国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建立了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
(五)独立法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六)国家、省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平台。
4、重点引进企业新人才。 申请企业应是区招商部门按程序报区委、区 *** 批准的重点引进企业。
5、港澳台青年人才。 申请人为在辖区内指定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就业或创业的港澳台青年人才。 区委统战部牵头申报人才公寓。 申请人为港澳台青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含)之间,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在以下基地园区就业创业: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广州市天河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天河区委统战部、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挂牌的天河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含天河区港澳台青年之家)总部基地);
(三)在上述基地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日前在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
(四)申请人取得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经区委、区 *** 批准的急需人才。
经区委、区 *** 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区内重点企业人才、创新型企业人才、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分配方式原则上采用企业整体租赁方式。 申请人才公寓的港澳台青年人才,原则上分配其创业基地或受聘用单位委托的基地整体租赁。
(二)承租人基本情况
申请租用人才公寓的人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人才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不符合学历、职称要求的,上一年度年薪在30万元以上;
2.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广州市自有住房所有权; 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及其配偶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市级共有产权住房、廉租住房、住房补贴)。
【申请材料】
(一)区委、区 *** 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附件1);
2、申请人及在广州没有自己的住房、目前不享受住房保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 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如不符合学历或职称要求,需提供上一年度个人纳税清单);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5、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重点企业人才、区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创新型企业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新引进企业需提供:
①《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附件3);
②所在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创新型企业需提供:
①《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附件3);
②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在《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中,企业需填写一项或多项可选条件,并按可选条件提交以下信息:
A。 符合条件一的企业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以统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b. 符合条件二的企业应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C。 符合条件3的企业应提交: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d. 符合条件4的企业应提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e. 符合条件5的企业应提交:独立法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F。 符合条件六的企业应提交:国家、省部级重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重点企业、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创新型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还须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受理:
(一)每位申请人的《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附件1);
(二)申请人及在广州市无自有房产、目前不享受住房保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天河区人才公寓人才申请者汇总表(附件7);
(4)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 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符合学历或职称要求的,须提供上一年度个人纳税清单);
(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并抄送上述材料至主管部门。 企业应对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申请人应当提供原始材料,供企业负责人核实。 核实属实的,企业应当加盖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三)港澳台青年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港澳台青年)》(附件4);
2、港澳台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五年期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居住证复印件、澳门及台湾居民由广州市公安局出具。 不承诺为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 六个月内申请的承诺书(附件5)。 若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同时入住,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遵守内地法律法规的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目前不享受住房保障(附件6);
4、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就业类申请人还应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在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记录。 创业类申请人还应提供公司股权证明文件。 。
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供双创创业基地审核。 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 情况属实的,加盖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单位公章,并将总结报天河区委统战部审核。
附录: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诚信承诺书(高层次人才、企业人才)
3.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
4.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港澳台青年)
5、申请居留许可承诺书
6.诚信承诺书(港澳台青年)
7、天河区人才公寓人才申请者汇总表
附件1-6.docx
附件7.xls
【申请流程】
1、经区委、区 *** 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必须以本人名义申请。 申请人向天河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获得批准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园林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2、区内重点企业人才和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以企业名义申请,由企业整体租赁。 企业应根据符合的申请类别,向天河区重点企业联系服务部门提交申请需求和企业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并确定可出租单位数量后,天河区各重点企业将联系服务部门,通知企业提交个人材料。 审核通过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园林局将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整体租赁合同,并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
3、创新型企业人才以企业名义申请,由企业整体租赁。 企业应向天河区科学和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要求,并根据符合的申请类别提交企业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并确定可租赁单位数量后,天河区科工和信息化局将通知企业提交个人材料。 审核通过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园林局将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整体租赁合同,并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4、港澳台青年人才以双创基地名义申请,由双创基地整体租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就业或者创业所在地的双创基地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初审各申请人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委统战部。 审核通过并确定可租赁套数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园林局通知双创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住房情况】
本批次人才公寓共167套,分布在富力大厦、珠江花园、唐雅花园、裕成花园、天雅居、仙人阁等地。 具体房屋信息如下:
(1)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范五路145、147、149号富力大厦94套,其中:四房一厅5套,三房一厅23套,两房一厅51户,一房一厅15套。
(2)珠江家园共有47个单位,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木北西街。 包括:两房一厅18套、一房一厅22套、单房7套。 由于珠江嘉园人才公寓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办无住房的新就业职工租用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保障办法》(穗建条例[2020]17号规定),申请人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高级工以上等职业技术资格的从业人员,或者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从事特殊困难岗位的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此外,申请人还需在天河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购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承租企业必须一致。
(3)广州市天河区中山西大道枫叶路唐雅苑20套,其中:三房一厅1套、两房一厅3套、一厅16套卧室和一间客厅。
(4)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海清路的裕成园3套,其中:1套三房一厅,2套两房一厅。
(5)天雅居有2个单位,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 所有的房子都有三间卧室和一间客厅。
(6)仙人阁一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房子有两间卧室和一间客厅。
【租金标准】
富力大厦42元/平方米/月、珠江嘉园18元/平方米/月、唐雅花园38元/平方米/月、裕成花园50元/平方米/月、天雅居33元/平方米/月、仙人阁42元/平方米/月。 (以上费用不含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限】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仍符合人才公寓供应条件,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可以续租。 申请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公寓业主(单位)或其指定的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租赁合同到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签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结清相关费用并腾出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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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广州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广州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发布于: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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