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双龙新家园保障性住房2024年申请分配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 *** 关于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融政总[2024]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双龙新家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滨海双龙新家园项目位于长乐区滨海万新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 由福州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为安置式保障性住房。 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
(2)单位面积。 项目计划建设701套保障性住房,其中:一居室约45平方米(1室1厅1卫1厨),共242套; 约60平米的两居室户型(2房1厅1卫1厨房)。 共有277套单位,其中三居室单位(3间卧室、1间客厅、1间浴室和1间厨房)面积约75平方米。 具体户型面积以现场房屋平面图为准。
(3) 配售价。 该项目的配售价格按照“保本、薄利”的原则确定。 预计均价约为5200-5400元/平方米(含简装修)。 最终售价以 *** 批准为准。 销售按“一房一价”进行。 详情请参见选房网站公告。
2. 放置对象
本项目遵循分级分类分配的原则,优先满足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选择需求,剩余住房资源将供给普通工薪群体。
(一)住房、收入困难群体。 包括:
(一)我市柳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下同)内拥有柳城区城镇户口的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或伦侯家庭;
(二)本市柳城区城镇户籍、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2023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8万元)。
(二)普通工资收入群体。 具有我市柳城区城镇户口,在柳城区稳定工作、生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普通劳动收入家庭连续6个月。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已享受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定在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出政策性住房。 等待公租房的家庭应当退出公租房。 租赁等候名单。 离婚家庭应离婚满2年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3. 注册申请
该项目首轮申请登记期限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首轮申请登记针对的是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 如果之一轮登记和销售后仍有剩余房屋,将启动第二轮申请。 登记对象为普通工资收入群体。 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人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准入申请表》,并附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 之一轮登记的家庭还必须附上申请家庭的上一年(申请时间前12年)。 月)税务机关记录的收入明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并可截图打印)。 建设单位按规定登记确认后,按照《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统一向有关单位办理资质准入手续。
(三)信息披露。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相关单位资质准入情况统一公示申请登记信息,公示期限为7日。
(4)缴纳预购费。 公示无异议后,建设单位将组织申请人办理缴纳购房保证金手续。 押金每户2万元,存入监管账户。
(5)选房顺序
1、根据房型面积和申请时间顺序给出相应的编号;
2、申请人数大于同类型房屋数量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购房资格和选房序号;
3、若报名人数少于同类型房源数量,则按申请时登记的顺序(编号)作为选房序号;
(六)选房、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照选房序号现场公开选房,并按约定时间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选房或者签订合同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并缴纳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申请人按照合同规定缴纳购房首付款,办理公积金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申请人的购房保证金折算为首付款。
四、监督管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和合住者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有下列行为:
1.保障性住房不得擅自 *** 、交换、捐赠;
2、不得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途;
3.不得设立保障性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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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福州双龙新家园保障性住房2024年申请分配公告》发布于: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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