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临时救助政策

一、保护范围

紧急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事故,基本生活暂时遭受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性救助对象:自力更生的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品费用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

2. 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紧急情况发生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同一原因不再重复救助)。

紧急救助对象: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乡(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实施急救,并登记救助对象、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5个工作日内。 信息并完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要求。 审批工作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申请人中的低保家庭及成员、特困家属,重点核实其必要的生活费用。

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乡(街道)可直接批准; 需要入户调查核实的,由乡(街道)直接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困难类型等。

三、救援方法

主要包括: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分发实物商品; 提供转介服务等

4、救援标准

支出性救助对象: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月低保标准的三倍。

紧急救助群体: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及时提供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

5、其他

我市各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准备金制度。

同一政党、同一事业一般一年只获救一次。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济宁市临时救助政策 济宁市救助管理站》发布于:2024-03-19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58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