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余姚市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指南
应用对象
已建工会组织的基层单位活跃会员(含在职职工、长期病假职工、提前退休职工),农民工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将工资收入作为家庭主要生计来源。
申报基本条件
困难职工家属分为特困职工家属、较困难职工家属、事故造成职工家属:
1.特困职工家庭:是指扣除家庭成员因病、残疾、子女就学等必要费用后,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工作地点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纯收入≤1255元)
2、弱势职工家庭:指家庭人均纯收入扣除家庭成员因病、残疾、子女就学等所必需的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更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家庭工作场所标准,且不高于工作场所更低标准。 生活保障标准为1.5倍的员工家庭。 (1255元≤家庭人均纯收入≤1882.5元)
3、职工家属遭遇意外事故:是指职工或者其家属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者重大疾病的情况。 在获得各项补偿、保险缴纳、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农民工。 收入在当地更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不超过工作所在地当地更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困难职工家庭。 事故被困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不包括孩子无法上学,收入低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1882.5元≤家庭人均纯收入≤2510元)
申请条件说明
申请人应当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对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家庭人均纯收入是指“(申请月份前12个月家庭收入-同期家庭刚性支出)÷家庭成员人数÷12”。
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家庭成员的定义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用民发[2020]18号)的规定执行(今后确认方式调整的,调整后的规定将适用)。 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家庭成员原则上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
家庭困难职工子女因学业困难,应在幼儿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硕士及以上学历)就读。 因残疾、疾病等原因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按其学龄视为已接受同等教育。
不符合申报和备案条件的情况
职工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申请资格: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子女。
2、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有县级以上人民 *** 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家庭不配合调查核实,导致收入无法核实的。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家庭人口、财产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证明的家庭。 具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适龄劳动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经济困难、生活困难的人。
5、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超过当地平均住房面积的; 拥有原购置价格10万元以上机动车的(伤残职工功能运输使用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除外),不纳入严重困难职工档案。
申报及认证程序
1、员工本人申请
申请有困难的职工,应当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用材料
1、困难职工家属声明书(附件1);
2、本人及家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员工5.1服务卡复印件;
4、家庭收入证明(或能反映家庭收入的相关材料);
5、承诺书(附件2);
6、入户调查表(附件3);
7、基层工会宣传单及宣传成果报告(附件4);
8、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委托核查申请表(附件5);
9、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情况(附件6);
10、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11、家庭财产及机动车状况证明。
(2) 个性化材料
1、学费收据或相关证明(因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
2、申请备案前12个月的医疗费、护理费发票、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因病、致残家庭需提供);
3、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者事故的证明材料。
2、基层工会调查宣传
彻底调查。 举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应当自收到职工书面申报表等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举报职工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困难原因、财产状况、家庭情况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费用情况等(入户调查表见附件3),确保情况的真实性。
意见公告。 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告样本见附件4) 。 无异议的,工会将职工申请材料(含公示结果报告,见附件4)向上级工会报送。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中意工会、局工委
审查并报告。 各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局工委对基层工会举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状况以及各种渠道支出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区工商联权益保障部工会的。
4、市总工会的认可
身份备案。 按照相关规定,对困难职工上报对象,应当一一认真核实,并及时汇总报送民政部门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或者通过入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属,鉴定结果要及时反馈基层工会和困难职工本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同时,将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系统,年内进行动态管理。 符合退出条件的,将及时退出(退出确认书见附件7)。
下载附件:
附件1:困难职工家属申报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入户调查表
附件4:基层工会宣传单及宣传成果报告
附件5: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委托核查申请表
附件6:困难员工建档立卡情况
附件7:提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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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余姚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指南》发布于: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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