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余姚困难员工申报及认定流程
申报及认证程序
1、员工本人申请
申请有困难的职工,应当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用材料
1、困难职工家属声明书(附件1);
2、本人及家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员工5.1服务卡复印件;
4、家庭收入证明(或能反映家庭收入的相关材料);
5、承诺书(附件2);
6、入户调查表(附件3);
7、基层工会宣传单及宣传成果报告(附件4);
8、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委托核查申请表(附件5);
9、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情况(附件6);
10、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11、家庭财产及机动车状况证明。
(2) 个性化材料
1、学费收据或相关证明(因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
2、申请备案前12个月的医疗费、护理费发票、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因病、致残家庭需提供);
3、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者事故的证明材料。
2、基层工会调查宣传
彻底调查。 举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应当自收到职工书面申报表等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举报职工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困难原因、财产状况、家庭情况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费用情况等(入户调查表见附件3),确保情况的真实性。
意见公告。 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告样本见附件4) 。 无异议的,工会将职工申请材料(含公示结果报告,见附件4)向上级工会报送。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中意工会、局工委
审查并报告。 各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局工委对基层工会举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状况以及各种渠道支出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区工商联权益保障部工会的。
4、市总工会的认可
身份备案。 按照相关规定,对困难职工上报对象,应当一一认真核实,并及时汇总报送民政部门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或者通过入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属,鉴定结果要及时反馈基层工会和困难职工本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同时,将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系统,年内进行动态管理。 符合退出条件的,将及时退出(退出确认书见附件7)。
下载附件:
附件1:困难职工家属申报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入户调查表
附件4:基层工会宣传单及宣传成果报告
附件5: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委托核查申请表
附件6:困难员工建档立卡情况
附件7:提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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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余姚市2024年困难职工申报认定流程及余姚市贫困村名单公布》发布于: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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