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涉及人身权利关系的协议

涉及自然人人身权利的夫妻财产、监护、赡养费、法定监护、委托监护、协商监护、寄养、终止收养等证明协议,每件收费600元。

2、授权、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每件收费人民币 500 元,用于融资的声明和保证除外。

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

(1)出生、生存、死亡、身份证明、曾用名、居住地、学历、学位、成绩单、经验、职位、职称、资历、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证书、许可证、文件副本、复印件、缩略版、与原件一致的译文、签名、印章、文件日期、无档案记录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件每项150元;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资质、资信、章程、决议、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件签字等证明,每项收费500元;

(三)劳务(劳务)、留学协议按每件600元收费;

(四)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拒收票据、收养关系、监护事实、亲子关系主张等法律事实的,每件收费1000元。

4. 意志

如果在公证处公证遗嘱,费用为每份1000-2000元; 如果在公证处外公证遗嘱,费用为每份2000-4000元。 上述费用包括录音、录像、摄影和光盘刻录费用。

遗产支持协议按照遗嘱标准执行。

5. 继承、遗赠、赠与

(1) 房地产继承、遗赠和赠与

2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标准为0.5%。 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费;

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部分,收费标准为0.4%;

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部分,收费标准为0.3%;

3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收费。

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遗赠、赠与公证时,可以按照房产面积定价。 具体计费方式为:

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每平方米60元的公证服务费;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每平方米50元的公证服务费。

单个住宅物业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原则上更高不超过1万元。 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除缴纳1万元公证服务费外,还按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加收1‰公证服务费。

公证机构办理房地产继承、遗赠、赠与公证时,应当选择房地产价值或者房地产面积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估价标准,并予以公示。

(二)非不动产继承、遗赠、赠与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标准为1.2%。 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费;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加收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0.75%收取;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部分加收0.5%;

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加收0.45%;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部分加收0.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加收0.35%;

1000万元以上的,按0.1%收取。

同时,如果申请不动产和非不动产继承、遗赠、赠与公证,将分别计算和收费。

6. 赋予债务工具可执行效力

(一)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标准为2‰; 合同金额不足500元的,收费标准为5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1.5‰;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1‰;

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部分,收费标准为0.5‰;

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部分,征收率为0.3‰;

5000万元以上部分,征收率为0.1‰。

(二)当事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申请执行标的额的1.5‰收取费用。 金额不足500元的,加收500元。

7、现场监督

现场监管可以按照涉及财产的数额收费,也可以按时间收费。 收费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按财产金额收费的,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费; 2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征收。

按小时收费的,费用为每小时1000元。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计费时间从公证人进入现场开始计算。

8. 证据保存

(一)证据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保存的,费用为每件1000元至2000元; 证据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以外保存的,每件收费2000元至4000元。

(2)如保留邮寄送达凭证,则费用按上述标准减半。

(3)证据保全时间超过4小时的,按二审处理; 如果超过8小时,则按第三次计费,以此类推。 保全证据公证的时间包括公证人从公证机构运送至保全地点的时间。

9. 复印费

每份20元; 复印件超过50页的,另加收0.3元/页的费用,每份复印费更高不超过200元。

十、费用减免

(一)严重残疾人、烈士家属、低保人员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1081(202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公证服务的,应当办理公证服务费减免率不低于60%;

(二)有关领取养老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待遇的公证事项,以及证明赡养费、赡养费、赡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减免比例不得低于超过 40%;

(三)80周岁以上自然人首次申请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四)办理5000元以下小额继承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五)其他应当免征或者免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执行期限

该收费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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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山东公证收费标准(山东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发布于: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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