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1. 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5日

二、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申请对象为在任城区企业工作(在任城区范围内纳税)、在主城区内没有自己住房、接受人才公寓统一管理的各类人才。 具体条件是:

(一)任城区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包括全日制高级工科毕业生和专职预备 *** 、 *** 班毕业生)或 *** 、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纳税范围内)任城市辖区),并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未婚子女,下同)在市区内无私人住房,且其名下无商业、办公、工厂等经营性房产(含已购买但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名字。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享受 *** 其他优惠住房政策,包括租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享受优惠住房租金的 *** 物业的,领取阶段性住房补贴的;为新就业无住房工人支付工资。 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主城区住房租赁补贴(包括主城区城镇户籍、农民工、新就业人员)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公告栏或“任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填写《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 ,并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现状证明、结婚(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您未婚,则无需提供当前婚姻状况证明;

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高级 *** 提供);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受理注册,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初审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初审无异议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5日。材料应提交至任城区人才公寓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原中区拱济路南寿路东、万达购物广场北侧)住建办(312)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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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济宁市任城区人才介绍)》发布于: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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