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非面对面”办理档案、登记通行证业务指南

推出“非面对面”服务,您可以通过“网上办理”、“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 *** 咨询办理”等方式办理档案或登记卡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01.网上业务办理

1.档案查询服务

登录“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专人服务→我要查询→查看文件归档状态→结果。

2. 文件传输服务

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个人服务→文件服务→文件接收和移送→网上办理→选择办理地区→选择文件移送→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所需材料→ 提交完成。

02.邮寄或邮寄业务办理

1. 签发 *** 函服务

个人可拍照,上传申请所需材料(如转出单位委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档案管理登记表、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发送至中心公共邮箱()申请签发 *** 函。 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出具转学信,可以货到付款邮寄,也可以扫描发送至个人邮箱。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3楼,下同。

2. 文件传输服务

个人可将转档所需材料(如转档函、身份证复印件、转档申请书等)邮寄至我中心或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公共邮箱()申请办理文件传输业务。 经工作人员审核处理后,文件将由我中心通过保密渠道或EMS渠道发送至发证单位。

3. 颁发档案相关证书及政审认证服务

个人可将政审文件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至我中心。 工作人员审核颁发证书后,可邮寄或扫描发送给个人或单位。

4. 登记证遗失补办服务

个人可将申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遗失登记卡补发申请表等)邮寄至我中心或上传照片发送至中心公共邮箱()办理挂失登记卡证明并等待上班。 工作人员审核并出具登记证遗失证明后,可邮寄或扫描发送给本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自2023年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再发行“应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全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统称《就业登记证》),取消就业登记证补发、转岗手续,不再以就业登记证为工具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落户、档案接待等工作。 转发等手续所需的文件。

03.办理 *** 咨询业务

1.档案服务咨询热线:-。

2、挂号卡服务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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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档案、登记通行证业务指南》发布于: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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