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关于开展职工免费健康检查的公告
根据长春市卫生部门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南关区实际情况,现将南关区职工免费健康检查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医院(长春市平阳街156号)、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长春街2170号)
2、免费体检人员
经南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经营地址在南关区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人(南关区范围内市级审批单位所属从业人员在长春市指定的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第二医院) 、长春市人民医院体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下八类人员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在公共场所直接服务顾客的人员;
(四)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直接从事供水和管理的人员;
(五)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人员;
(六)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验收、仓库管理等经营企业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岗位人员和操作人员;
(八)按照《长春市肉类管理条例》进行肉类加工、销售的人员。
注:员工在职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检查,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须再次完成健康检查。 与医药行业直接接触的其他行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再次免费健康检查。
三、具体流程
(一)经南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
1、用人单位集中组织职工到南关区医院或南关区中医院预约挂号,确定体检日期;
2、用人单位须向体检机构提交《职工健康检查申请表》(见附件1)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仅供健康检查使用”);
3、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南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个人
1、无需预约,可直接到南关区医院或南关区中医院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2、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仅限健康检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个工作日上午进行健康检查,需空腹采血;
2.健康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后出具结果。 请需要健康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预约并计划。
5、员工健康体检机构预约咨询 ***
长春市南关区医院:0431--2311
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0431-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
2024 年 2 月 29 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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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长春市南关区健康证免费申领公告(长春市健康证免费申领地点)》发布于: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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