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2023]39号)精神,自8月起1、2023年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伤残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军人、民兵等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抚恤金标准和烈士家属(含阵亡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因公殉职的士兵以及因病死亡的士兵的家属)。 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农村转业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440元。 调整后,抗战时期农村转业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59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及战后农村转业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5980元。建国初期每人每年不少于25440元。 抗战时期,中央财政补助农村转业军人每人每年22862元,省每人每年3118元; 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22502元,省按每人发放。 每人每年2938元。

三、退役军人病休返乡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50元,达到每人每年11370元。 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670元,省每人每年5700元。

四、城乡无工作、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达到每人每年11280元。 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050元,省每人每年5230元。

5、城乡8023部队原退役军人因患病或生活困难而无工作单位的,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含参加铀试验)的退役军人,不符合伤残评定资格,因病返乡的退伍军人不能享受生活补贴。 矿山退伍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达到每人每年11280元。 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050元,省每人每年5230元。

6、居住在城乡无工作、18岁以前未享受正规抚恤金、60周岁以上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被误杀烈士的子女)其生活费每人每年增加540元。 元,达到每人每年9960元。 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8280元,省每人每年1680元。

七、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前应征入伍的农村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包括60岁),不享受国家定期养老金补贴。 补助标准每服义务兵役一年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每人服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88元。 全部由中央 *** 承担。

八、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 *** 的农村老党员和不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 调整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人员、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人员,数额达到每人每年10210元。 享受优抚养老金补贴的老党员,不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补贴。 老党员生活补助费中央承担50%,省承担50%。

九、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要求,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 *** 承担,残疾军人(包括残疾人民警察、残疾预备役军人、民兵和其他因公负伤的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和烈士定期抚恤金(包括因公殉职军人遗属和因公殉职军人遗属)疾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除中央财政对其他优惠对象的补贴外,省、县(市)承担部分)各占50%; 市辖区优抚对象养老金、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设区的市、市辖区保障,具体分担比例由各设区的市确定。

十、各地要及时调整优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 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单独下达; 所需省补贴资金已在省财政年度年初下达; 其余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提供。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要加强抚恤、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确保抚恤金、生活费送到优抚对象手中及时、准确、足额。 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法,提高确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1、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军人、民兵及其他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抚恤金标准表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亡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3 年 9 月 27 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保定市退役军人补助标准清单 查询保定市退役军人补助标准清单》发布于:2024-02-27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88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