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法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实行常态化,申请方式为线上与线下申请相结合。

网上申请方式: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按照操作提示办理网上申请。

线下申请方式:对于部分不了解或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的群众,携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实时输入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微信信息平台。

温馨提醒:部分人在信息平台前期调试阶段提交申请。 调试阶段提交的申请无效。 请您在本公告发布后按照申请时间重新提交申请。

2. 申请时间

该空置房产的申请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

常规申请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3. 应用对象

(一)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新就业无住房的职工;

(五)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六)大学毕业生;

(七)其他。

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政策的家庭,如需住房保障,需重新申请; 二人家庭(指两个成年人)人均收入标准提高10%,单人家庭收入标准提高20%。

四、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是户籍在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的城镇居民,并在本辖区常住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不在城镇户口,但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可以申请为共同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本县城镇更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670元/人/月),须经社区、镇(办)、民政部门认可;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登记信息不得超过一份,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是户籍在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的城镇居民,并在本辖区常住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无本县城镇户口但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可以申请为共同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低保生活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1005元/人/月),并须经社区、镇(办)、民政部门认可;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登记信息不得超过一份,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是户籍在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的城镇居民,并在本辖区常住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无本县城镇户口但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可以申请为共同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低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登记信息不得超过一份,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无户籍限制;

2、经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录用并连续缴纳当地社会保险以上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新聘用的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次月起在潼关县就业不超过5年;

4、具有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户籍或居住证;

5、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低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7、申请人在工作地点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平方米;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登记信息不得超过一项,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股东的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9.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五)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户籍限制。 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在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稳定工作一年以上;

2、非潼关县户籍的,须持有潼关县内社区居住证;

3、农民工须与申请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证明。 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纳税证明;

4、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低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工作地点无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注册信息不得超过一项,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 企业法人和股东的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八、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六)高校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为潼关县;

2、与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风社区(张窑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次月起在潼关县就业不超过5年;

4、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低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不超过1辆,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6、申请人在工作地点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平方米;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注册信息不得超过一项,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股东的出资额不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八、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七)其他类别

经 *** 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户籍、收入、财产、婚姻状况等限制。 所附文件须提供 *** 批准的引进人才的相关说明和证明。

五、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非本县市区(南新社区、兴隆社区、五村社区、顺丰社区张窑村)户口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在居住地请与当地社区派出所联系);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中注明房东姓名、 *** 和房屋具体地址,并上传其目前居住房屋的照片;

3、新入职员工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毕业证明等。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证明。 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同时须注明工作地址并上传经营单位大门照片;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社区、镇(办)、民政共同认可的低保证明或城镇低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7.符合优先分配租金条件的相关证明(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申请实物租金分配的租金补贴家庭;享受城镇更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独居或有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者;军队抚恤优待人员和住房困难的病残军人;城镇残疾人家庭(认定1-3级);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城市志愿人员、城市归侨家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秀青年志愿者);

8、 *** 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须提供县人才管理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温馨提示

1.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陕西保障性住房”。 微申请中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可以在陕西保障性住房小程序中查看并申请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

2、请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包括车辆、工商、房产等信息,如果隐瞒或谎报,将导致审核失败。 车辆价值以车辆发票价格为准,工商登记信息以注册资本为准。

3、小程序中出现的上传附件信息为必填项,且必须全部真实上传。 若上传信息不完整,将导致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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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渭南潼关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最新消息。潼关县廉租住房如何申请?》发布于: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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