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时间
2023年结算处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3月1日前出境的无境内住所的纳税人,可在出境前申请。
2、处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自行处理。
(二)通过您所在单位(包括按照累计扣缴方式代扣代缴劳动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单位)。
纳税人要求代办服务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对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缴)税等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若由单位办理,纳税人应提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相关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报送信息进行核实。 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而要求单位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
(三)纳税人委托受托人(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事宜的,必须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单位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结算后,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理情况。 纳税人发现汇算清缴申报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者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更正申报。
3、加工渠道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网站办理结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退税项目预填服务;
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处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须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布的地址。
4.接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便民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如果纳税人受雇的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可以独立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报告。 。
纳税人无雇主的,应当向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主要收入来源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缴纳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累计金额更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代纳税人办理决算的,应当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为便于纳税服务和征管管理,会计期间结束后,税务部门将对尚未办理会计申报或多重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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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泰安2023年个人退税办理时间+方式 泰安个人纳税起征点》发布于: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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