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尚未办理上虞区卫生单位入职手续的拟录用人员;
⑵绍兴市范围内的卫生单位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请考试书面意见的除外);
3.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申请;
⑷对绍兴市2024年毕业的基层卫生人员进行定向培养(现工作单位和当地卫生部门、学校等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⑸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现场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具体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区 *** 办公厅全程监督。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月17日9:00-1月24日16:00。
申请人登录上虞市人才就业服务网“应聘者网上报名入口”(:15610//首页/登录),注册真实个人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详见附件6)具体操作及上传信息要求)。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多次申请无效。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须参加1月28日(周日)举行的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只需在线注册。 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1月17日9:00-2024年1月25日16:00。
网上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机关负责。 申请人可在线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不合格原因。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未通过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应聘者的资格信息进行随机核验,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如有涉嫌恶意报名、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资格考试合格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确定报考人选的三倍。 若比例不足,将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若招聘计划取消,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职位;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8日(周日)8:30-10:30。 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网上签名提供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术信息网《电子报名表》、成绩单、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该职位所需的文件(证书)。 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含免冠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术信息网《电子报名表》、医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医师资格。 申请职位所需的执业证书、培训证书、获奖材料及其他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直接发出面试通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 得分:
注:奖学金和荣誉按照更高加分奖励一次,重复获得的不再累加。 奖学金不分等级的,按同类型奖学金中更低者计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周日)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应聘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能力、情绪反应等因素,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因素。 面试分数基于百分比系统。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公布。
(六)总分计算
总分=面试分数×90%+指定分数(10分)。
(七)签订协议
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学历、专业资格较高者排名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聘用协议》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应聘。 ,并现场下发了《关于拟招聘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八)体检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转发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的通知》执行。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检查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进行,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可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至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十)宣传就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 *** 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核实存在不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放弃体检或取消资格、不符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者,将在公告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入相应职位的合格报考人员中。 公告发布后,空缺不再填补。
拟聘用人员须按聘用单位通知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将被取消资格。
4、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已聘用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诈骗行为的;
2.其他不适宜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3、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职位;
4、被录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协议,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的;
5.经审核的毕业生档案存在不适宜就业情形的。
(二)符合评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评审时提交符合评分条件的材料(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审查。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聘用人员纳入申报编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首次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五年。 任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申请到其他单位。 聘用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见习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四)双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辅修专业。
(5)人才政策:新引进的医学毕业生(不含定向研修生)(指入职前未在上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须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含事业单位)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者,可享受房票补贴(房票不能与一次性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房改房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并可从1个月起享受落户补贴等相关人才政策。 除享受区级人才政策外,新引进的博士生还将首次享受医院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的专项补贴人才政策。
(六)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因选岗不当或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应聘者考试或就业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七)违纪违规、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35号)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 年 10 月 9 日)。
(八)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考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
(九)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支持热线:-。
(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 :-。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1、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3.现任员工同意申请的证明
4.中国知名大学名单
5、浙江省重点大学名单
6、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候选人门户“数字化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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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于: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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