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居住(含租房)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人及配偶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 办理户口迁移。 在无锡​​市连续居住不满6个月但符合就业保险等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原户籍准入政策申请搬迁落户。

相关条件说明:

1、合法稳定就业

认可将基于参加本市的城镇社会保险。 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该机构的参保证明; 从事个体经营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和营业执照。 在户籍期限互认地区参加社保的,视为参加本市保险,但在办理落户时应参加本市保险。

2、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 *** 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 其中,如果拥有产权房屋,必须提供房产证; 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公共住房租赁和使用证明; 如果您居住的是出租房屋,则必须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指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根据申请人在居住地派出所报送的居住信息(以江苏省居住证系统登记信息为准)和当前申请日期。 居住地址以系统最新有效注册信息为准。

4. 共同生活并一起搬家的人

指与申请人在本市同一居住地址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相关人员的居住信息以江苏省居住证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5、搬迁地址

落户地址按照自有住房优先的原则确定。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您将入住相关人员的产权住房。 如果您、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没有房产,您的落户地址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如果您居住在经济适用住房,且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搬迁落户的,您将入住共享住房; 否则,您将住在共享住房中。 房屋所在社区的家庭住户; 房屋主人同意接受和解的,将居住在所租房屋内; 否则,入住该房屋所在社区的住户; 如果按照合法、稳定的就业条件搬迁落户,他将住进无产权、不租房的房子。 实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应当落户居住证登记所在社区的住户。

六、业务受理单位

申请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办理经常居住地户口登记。 申请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但实际居住在其他地址,并定居在相关人员的产权住房的,需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产权住房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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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无锡经常居住地户籍制度政策(无锡住宅区)》发布于: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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