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每户户口和固定住所限养一只动物。 这意味着,无论有多少间房屋,每户都仅限拥有一套。 如果是多户出租,则住宅内只能饲养一只动物,并且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
同时,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淄博有固定住所且独居,无虐待、遗弃犬只的记录。
淄博市各区县重点管理区域
张店区:方镇镇芦台大道以北、滨博高速公路以西地区为张店区犬类综合管理区
博山区:北山路以北、西交叉路以西、南交叉路以南(含青龙山遗址1公里范围内)、张博路以东-龙山路(夏家庄段)-东外环-景山中路-武陵路——执信路——温江耀光段)——石炭五西路是博山区犬只养殖重点管理区域。 博山区行政区域内除重点管理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一般管理区。
临淄区:主城区南至依依路,西至新华路,北至齐胜路,东至资河西岸。 这里是临淄区重点犬只养殖区。 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桓台县:红莲湖大道以北:北起东辰路,东至紫东铁路,南至红莲湖大道,西至唐花路。 红莲湖大道以南:北以红莲湖大道为界,东以老子河为界,南以果里大道为界,西以红莲湖风景区西界、红甲星城西界为重点桓台县养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沂源县:北以人民路为界(包括人民路以北已建成的住宅区),西至花园路,东至兴源路,南至沂河路为重点犬只管理区域沂源县人。 沂源县行政区划内除重点管理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一般管理区。
周村区: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域为:新阳路以东,德阳路、太和路、东川泾路、站北路、正阳路以西,电厂路以南,周龙路以北。
淄川区、高新区、文昌湖区、高青县可向当地有关部门询问重点管理区域的界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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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淄博可以养两只狗吗 (在淄博可以养两只狗吗?最近)》发布于: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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